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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33mao 笔名:小可 地区: 湖南-长沙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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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风云出我辈子 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 不胜人生一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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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老婆的"四大原則"
①老婆絕對不會有错.
②如果發現老婆有错.一定是看错.
③如果我没看错.一定是因爲我的错.才害老婆犯错.
④如果是她自己的错.只要她不承认,就是我的错!
-我對ωǒ家老婆說:
≥要好好愛ωǒ,不要花,不要去泡gg!發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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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歌曲-[非走不可]
不舍得伤心,伤心怎将记忆抱起 不舍得开心,留来给你欢喜
以为斜阳定会升起,会令奇迹感染你 差点为什么呼吸都忘记 也不舍弃
装饰的鲜花一般都不会结果 休克的躯体仍能给你生火
我用残余力气抚摸,证实你转身擦过
将生命承担不起的难过,放手给我
也许相恋这条路,挤逼的怀抱 不够让我高攀进内才摔倒
踏上分手这条路,才令我突然看到 你的天空宇宙只够我流泪不可跳舞
装饰的鲜花一般都不会结果 休克的躯体仍能给你生火
我用残余力气抚摸 证实你转身擦过
将生命承担不起的难过,放手给我 也许相恋这条路,挤逼的怀抱
不够让我高攀进内才摔倒 踏上分手这条路,才令我突然看到
你的天空宇宙只够我流泪不可跳舞
回头路窄,然而肉眼总找得到 要走的比你早
也许相恋这条路,挤逼的怀抱 不够让我高攀进内才摔倒
踏上分手这条路,才令我突然看到
你的天空宇宙只够我流泪 不可跳舞
+++我的男朋友是恐龙 李婧
一一开始我根本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我们家没有全身大镜子也不是我的错,一面小圆镜好像还是当年我妈陪嫁过来的。所以我每天也就只能凑合着把脸放到镜子里去照照,鹅蛋脸,正好。减肥书上说女人要胖就先胖腰,这个对我也不适用,十八岁之前从没扎过裤带,也不懂腰围多大就算肥。某次跟同学在摊儿上挑衣服,看见一条白色牛仔裤觉得不错,问老板娘腰围是多少。答说二尺三。比了比长短还算合适,掏钱就买。回家以后妈拿着软尺量,狠狠瞪我:这腰围二尺六的裤子你也穿﹖我回嘴,穿上毛裤不就差不多了嘛。妈气得话说得很不利索:这孩子你我给你掏的学费都哪儿去了连尺寸都不分﹖后来那条裤子归爸了,穿上以后像个巴巴爸爸。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已经无法穿上未来的婚纱了自己却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镜子就那么大,而且脸也没超出镜子以外过。一到夏天就爱穿裙子,露出所谓“鲜肥的小腿”,自己还挺得意。倒追了一个麻脸男生,心想本小姐先拿这个练练手吧,计划着以后要“更上一层楼”。第一次约会是在自习教室的最后一排,经典的学院式。我左他右,我想女孩总该矜持些,就不主动说话,每当我想让他说话的时候就咳嗽。咳嗽得嗓子像冒了火一样,那死麻子只说了一句话:腿粗的女生没有男朋友。到现在我还懊悔,在我生命里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异性不是帅哥倒是个麻子。唉,追忆往事总是痛苦的。知错就改嘛,本小姐还不是那么想撞南墙的人但是如果撞两下也能减肥的话就不妨。最喜欢一个人从西单走到王府井,看到“东方广场”,就想,赶明儿傍个款把这地儿整个儿给买下来再摸摸胖得有点僵硬的小腿,当即痛下决心:减!减了才有款爷看得上咱啊。减肥也得有计划。先从心理做起,学我们这行的总算也派上点用场。每天上网都直奔“三九减肥网”,获取最新减肥妙方和心理暗示。电脑桌面也给它设成郑秀文。又跑到SOGO一口气买了两条暂时根本不可能上身的修身长裙,挂在衣柜里天天看,看的时候口水流得比睡觉时还多。接着从饮食入手。早上起来先灌一大杯开水,再减掉米饭,改吃红薯。学一食堂的红薯还真是挺好吃,大大吃顿顿吃也厌不了,就是有点沾牙,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还帮我养成了饭后刷牙的习惯呢。最重要的当然是小腿。从去年春天开始,每晚穿条肥裤子去跑步,用它衬托上半身的苗条。自我感觉蛮不错的,老能跟帅哥发生迎面正碰。有一回还有个很SS的男生频频回首,美得我不得了,愈发起劲儿地甩着头发,心想这就是大辫子的诱惑。一回宿舍就遭到疯狂的大笑,好朋友桑桑从我辫子上拽下一根鞋,说,咦,我晾在衣架上的鞋带儿怎么跑你头上去了﹖早知道我不如把鞋带在头上扎扎当头绳儿得了,也省得那帅哥觉得白璧微瑕。我叫林琅,当然,这不是我的真名。一般说来,美女的真名都土得掉渣,我也不例外。取这个名字是为了和我那逐渐淑女起来的外表相搭配,也好在别人叫我的时候理直气壮地问:谁在唤我的芳名啊﹖认识阿丹的时候我已经改名许久了,幸好。这一切都是从跑步开始的。那天晚上我刚出了楼门,伸了伸胳膊还没开始跑呢,对面楼下站着的一个男生就走过来问,可以追你吗﹖我一下愣了,就凭你﹖高大威猛不足,花言巧语有余。其实虚荣心还是挺满足的。我问他:你有什么资本追我啊﹖他伸出一只脚,让我看脚上的耐克,说,老看见你跑步,跑得挺快的,我想如果跟你一起跑的话,自己肯定能提高。我在心里骂了句“瘪三”,嘴上却说,好,我跑你追。
二后来的事情大概我不用说大家也就心明眼亮了。桑桑老跟我说男生主动接触女生只有一个目的,别管他嘴上说得有多纯洁。那“瘪三”告诉我他叫阿丹,是我们一前一后跑得气喘吁吁的时候他告诉我的。我拼命地跑,想甩掉他。他在后面大叫,林……琅……啊……,我叫阿……丹……。我回头瞪他一眼估计他也看不出来,音量也高得吓人,吼什么啊你还怕不惹人注意哪﹖一路上都是下了自习回来的学生,纷纷侧目,把我跟阿丹当了一场戏来看。也难怪,他跑步的姿势很奇特,我甚至都难以形容,只能拿动画片里见过的鸵鸟来打个比方,脖子还一伸一缩的,像极了再加上这极其形象的“追求”,引得有两个男生在路边看着我们拍起手来。还好我平时锻炼再加上走到哪儿都开“现场演唱会”,不知不觉中就提高了肺活量,跑起来也毫不影响我的表达能力。就因为老在宿舍楼“不插电”,还被全楼女性公民封了个“楼道歌手”的雅号,我寻思着幸好没成“厕所歌手”。我看着他跑步的姿势扑哧一下笑得很阳光灿烂,阿丹,阿丹,居然有男生叫这种名字。我来了情绪,喊着,这种名字你也叫啊,你小子要不是男同志里的B角我就不姓林他倒也不笨,马上抓住了我的破绽,不甘示弱地说,你也别太猖狂了啊……就跟……谁不知道你原来不姓林似的!好小子,我暗想,终于棋逢对手一回。绕着湖跑了一圈以后我停了下来,阿丹在后面不住地喘着气。我扯着嗓子开始唱,把《假正经》喊成了摇滚。他小跑几步追上我,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你说谁假正经啊你﹖哟,你小子这像个跟女孩儿说话的样儿么﹖我伸手一巴掌打在他后背,他咧了咧嘴,到底也没敢还手。我们俩就这么骂骂咧咧地从湖边走回宿舍。他也没问我一般男孩子都会用来跟女孩套近乎的那些问题,据他说是早把我祖宗八辈都打听清楚了,连我小时候偷拿家里的钱都给抖落出来了。我心里一惊,没想出他是个什么来头。为了保全本小姐的颜面,到末了我总算忍住了没问他是哪个系的。在宿舍楼下我连再见都忍住了没跟他说就跑进楼里,只听见他的大嗓门儿嚷嚷着明天见之类的话。进了屋我把这奇遇当笑话讲给桑桑听,她一下子就尖锐地指出:这是个陷阱哎林琅,这是个情网她一本正经地攥着拳头:我说,你这回肯定得栽。我歪了歪嘴,不会吧﹖﹖﹖心想管他呢,谁是骡子谁是马总会水落石出。后来后来嘛,当然我就知道了他是电子系的,比我高一个年级,也是北京人。我和阿丹每天晚上一起跑步,渐渐的他的动作不再那么夸张,我们也不大喊大叫了,在湖边踩着沉默。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异性之间的沉默是多么危险的信号,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不仅仅一起跑步,连吃饭和上自习也是形影不离了。我,绝世美女林琅,被阿丹所俘获,稀里糊涂的初恋就没了。为此我无数次计算自己的“机会成本”损失了多少,觊觎着阿丹饭卡里的钱。在享受着吃免费餐的快意的同时我翻烂了五十几本星座书和算命书,还央求我一个懂易经的老师给算过,就愣是没算出阿丹会变成恐龙,而且来得那么快。
三年轻的时候总要留下些能让人回味的事,到老了才有嚼头。也就是为了这个我才写日记的,而且每天都写得倍儿长,一般是从早上出恭写到晚上出恭,一点点事情都不落下,万一以后有人能从我的“蜘蛛爬”里发现我之所以成为伟人的苗头呢对吧﹖桑桑说她是看着我的虚荣心膨胀起来的。其实她说的还不精确——实际上我是与虚荣心同床共枕,它长得飞快,挤得我都快没地方睡觉了。但我又是一个那么恋床的人,我还为此写了一首诗:我与床的罗曼史一个尤物/比起马桶,我更爱你/是梦里的花伞纷飞/挡住雨,掷过来细碎的珠链/第二个句号点断/搂着我,别让我哭这诗写得太差,据曾经读过的那个麻脸男生说是还比不上苏文纨。看他说话那神气,就好像他是方鸿渐似的!打那我时常琢磨着是否要写首诗送给未来的男朋友,但阿丹出现了以后我一次也没让这种想法成活过。我去参观过阿丹的宿舍,一眼就看到了最脏的床。看枕巾的那架势是想开个炼油厂,十来双袜子各自成球状,床单恰好是格子的,把个床装点得快成棋盘了。我坐了半个屁股上去招呼他,来来,咱俩下盘儿棋。他的同屋一齐打了个呼哨。他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床﹖我敢保证我当时的笑声把他们全宿舍都镇住了!绝对的荡气回肠,还带着三连音!在表演了北方女子的豪放派之后我想怎么着也得补救一下,来个“一猛二媚”给他们见识吧。我拉着阿丹的脖领子悄声说,人家姑娘家就是知道嘛。剩下那五个兄弟赶忙撤退,说是屋里酸性太大,怕给溶没了。我翘个兰花指点了点他的鼻子,哟,有啥可怕的,又不是金属,哼。对阿丹我当然得留一手,这毕竟关系到今后的地位问题——我的老师该放心我了,我的心理学专业课都应该得优才对。我能看出他的床绝不是通过理性思考,很简单,就像我妈总是能一眼就从一大堆衣服里挑出最难看的一件,我对亲近的人也天生具有直觉。而在那时我还不明白,直觉也有骗人的时候。别人都走了以后我也恢复了正常。我相信人的内心需要很长时间去品味,而外表却有很多种表现形式,甚至多到让人困惑。阿丹根据我热爱摇滚乐、杜拉斯和村上春树而判断我是个“雅皮”,我根据这一点判断他其实并不很了解我,因为我同样深爱昆曲和曹雪芹,但你同样不能说我传统。我的反差大得有许多人说我多变,我也只能向他们解释我一直没有变过——面对突如其来的东西,我不知道该如何表现。那时阿丹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关键词,也就是说,我把他看作血液里的一部分,既然如此,我就没必要在他面前掩饰我在喧闹中的孤独。我看到阿丹的床头卧着把二胡,问他,会拉么﹖他似乎有些奇怪我会这么问,拿起它,然后二泉映月。凭心而论,他拉得有相当水准。我从床边站起来,走到窗前听。过后我叹了口气,说,你知道么,这首曲子应该跪着听。他点了点头,没说话。我从他的杯子里喝了口水,坐在他的书柜旁,看一本数学分析——因为我从未搞懂过。他把二胡放回原处,轻轻说,你真像一棵石榴树。我没理他。他站在我身后,双手抚上了我的肩。我极不舒服地把他推开,瞥他一眼:干什么呢你!他有些嘲讽地说,你这个难以捉摸的小丫头,我夸你呢。随后他变得严肃起来:等石榴树开花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龙潭湖看石榴花吧。瞧瞧,阿丹酸起来比我厉害多了吧!他这套小把戏我早在琼瑶和严沁那儿见怪不怪了。我老大不愿意地应了一声。我知道他是想亲近我,但我习惯和别人保持物理距离,即便他已经在我的血液里。这次不快或许不算什么,我却耿耿于怀。
四好多人不明白我怎么就和桑桑成了最好的朋友。她是那种只在乎自己的女孩,老给人疯疯傻傻的印象,用北京土话讲就叫“浑不论”。她仗着自己天使般的身材以及魔鬼般的脸孔泡遍了学校里看得上她或看不上她的诸路男孩。后来她得出个结论:没劲。接着她荣升“粉领阶层”,从此我们宿舍的全体人民都过上了坐轿车的好生活,经常在周末的晚上被拉出去暴撮数顿,要么就是唱KTV,还有酒吧可去。所有消费都由桑桑的“老哥”结帐。被她叫做“老哥”的那人是个快四十岁的矮胖矬子,在江苏老家有家有室的,一个标准的暴发户,当年在紫薇宾馆租了据点搞走私汽车起家的。现在这帮人嫌街边的“小姐”脏,图着大学生干净又好哄,纷纷把黑手伸进我们这片儿高校区。我们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我跟她可以不费劲儿地交流,在她面前,我从来不用多解释,而她就懂了我的意思。这才是我心目中朋友和朋友的样子,所谓的共同爱好是友情基础之类的都是文人拿来骗人的。而我们俩也不是没有共同爱好,比如看帅哥,比如搞黑色幽默。一般说来,如果一个男生走在我俩后面,我是绝对的劣势。等他超过我们开始频频回头的时候,桑桑的脸色就不好看了。每逢此时我就笑着说,哎,哪家的公子啊,来向我们小姐问个好桑桑也不得不笑。周末玩得再晚我们也是要回宿舍的,而桑桑跟着老哥回他们的“家”。所谓家是牡丹园的一套两居室,啥啥都有,甚至有条沙皮狗,他们不在的时候有钟点工来喂。有一次我们宿舍六个姐妹在DQ坐着,老哥来了个电话说是走不开,要到凌晨一点才能回家,让我们自己开心地玩。桑桑一连串答应着,脸上浮起的神色让我联想起美女蛇。到十点其他四个同学就告辞回宿舍了,我留下来陪桑桑。她又很生猛地吃了两大碗香草冰淇淋,然后说,林琅,我冷了,咱们找个馆子坐吧。北京到处都不缺“家常菜”,我们随便进了一个还没打烊的脏兮兮的小店。桑桑大喊着,老板,来三盘儿京酱肉丝我吸着杯里的柠檬汁,看桑桑专拣肉丝上面的大葱吃,连豆腐皮儿都没裹。我说别别别,老哥今儿回来得晚,你也别自虐啊!桑桑连头都不抬:我偏吃,我偏吃,熏死他个老毒物!这姐们儿平时不上课,躺在宿舍里等老哥来电话,一边研究美容杂志。一到学期初就转赠给我,我拿去卖给清纯的低年级妹妹,然后再拿着钱请桑桑吃谭鱼头。考试的时候她当然得仰仗我,我们已经配合得相当默契了。我只是有点气愤她某些课居然成绩比我还好,她就安慰我说现在的男老师都和老哥那帮人眼光一样。听了她这话我开始设想有个文化款爷在路的前方等着我,我怀着少女的美好愿望等着,没成想等来了一个“瘪三”阿丹。打从认识了阿丹,我跟桑桑的谈资自然迅速膨胀。每当桑桑向我炫耀他的老哥又跟他说了几次甜心、我爱你之类的话的时候我都自惭形秽,阿丹连喜欢都不曾说出口,还把我比作石榴树桑桑听了大笑:林琅啊,他是想说你像石榴但不好意思,是嫌你胖呢。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莫非阿丹还觉得我胖﹖哼,人一个,只知道外表,以为他自己帅呆了呢。我并没拿这件事去问阿丹,觉得没有意义。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个很宽容的人,能够容忍别人的异议和抱怨。因为我看重的是内心深处的想法,我倾向于认为内心契合的人才能做朋友,包括男女朋友。我们没有再讨论我的肥瘦问题,却在别的事情上爆发了争吵,狠狠地吵了一架。
五事情的起因是我选修的“现代艺术欣赏”课。那天讲的是一些在国际上获过奖的行为艺术表演,我拉了阿丹一起去听。那堂课郁闷到了极点。我实在是受不了那些自称为艺术的东西。夏天的空气本来就含有让人浮躁的因子,前面的屏幕上却净是在我看来不堪入目的场面。我把椅子坐湿了一大片汗出来,不停地扭来扭去。阿丹在我耳边悄悄说,你现在的样子就像一条蛔虫。我立马坐直,瞪他一眼,压低了嗓子说:你可真会形容!告诉你,我宁可做线虫也不做蛔虫,苗条着呢我。从教室出来我不断擦着汗,阿丹在小卖部买了支可爱多塞过来。我把他的手一打,去去去,我减肥呢你不知道啊﹖他撕开包装大口啃着:不吃拉倒。又说,今天这老师真老土,这种艺术可一点也不前卫。我问他,你以前看过啊﹖喜欢﹖他眨巴两下眼睛:还行吧,早在网上见识过了。外面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想着刚刚一张胡乱堆着床单、内衣和丝袜的床,说,我可不觉得那是艺术。阿丹略带不解地说,你这小脑袋应该多装些东西,要包容嘛,有那么多人认可,就说明它毕竟是一种艺术形式。我不知不觉提高了嗓门:你又胡说八道了。你说说,那个英国作品,那张床,难道它也是艺术﹖他点头,是啊,为什么不是﹖我看他一耸肩就来了气,推了他一把说,你别做这种表情给我看,那张床上还有卫生巾你没看见吗﹖阿丹大笑,装了一大口阳光在嘴里。他跑到我前面正对着我倒着走路,说,为什么有卫生巾就不叫艺术呢﹖你说说看。我甩给他一个脸色:你听好了,小子。艺术是高于生活的,是美好的。可我没觉得一片卫生巾摆在一张也许刚刚发生过苟合的床上有多美好。你刚才提到认同,我想所有的人都认同大便,难道你觉得大便也是艺术么﹖说了这些我挺得意,心想看这小子还能摆什么谱儿出来。阿丹舔舔嘴边的奶油,说:那都是生活里真实的东西啊,真实的就是美的,就像你脸上偶尔会长出来的青春痘一样。大便那是另一码事。一个姑娘家大便大便的多难听,你说话也太极端了吧。我赶几步抓住他的衣服推他靠在路边,一下子他手上的半个可爱多也掉了。然后又想起还没反击他居然敢提我的痘痘,又晃了他几下:没想到你把我观察得那么细致,我还真没看出来!我长痘是因为我青春,我青春期还没过完呢,懂么你!阿丹无奈地摇摇头:跟你我算是说不清楚了。我急了:什么什么﹖你瞧你什么态度啊,就你行就你懂就你水平高是不是﹖他也有点火了:林大小姐,你更年期提到青春期前边儿了吧﹖要急跟你自个儿急去,我懒得奉陪了今天。我站住了,指着他的鼻子:好,这话你一直就想说一直憋着呢对不对﹖少跟我来这套,好像离了你我就怎么着了似的。你听仔细了,追我的男生有一个连那么多,你排老几你好好算算去吧!说完我没管他自顾自地走了。他在后面也不甘示弱:你要是美女这么说也行,想说这话,你再减十斤吧!我听见了但没理他,心想我真倒霉怎么碰上这么一人。他的话很伤害我,但我当时没想别的,只是发愁我们还会不会在一起吃饭,没有他的饭卡了我可怎么办。
六我回到宿舍把这件事说给桑桑听。她正做面膜,顶着一脸“深海污泥”笑着说,这么看来你们俩和我跟老哥之间也没什么区别嘛,离了他你真连饭也吃不成了﹖我苦着脸说,是啊,用他的饭卡我可以大胆吃肉,用自己的就舍不得了,又得去吃红薯。桑桑笑得脸上的“污泥”裂开了缝:难怪认识他以后你又胖了呢,So-die-si-nie!我没笑,爬上床去躺着,回味着阿丹的话。我真没想到一个女孩的肥瘦可以成为这么伤人的事情。晚上我没吃饭,瞪着大眼睛狂敲键盘聊天,惹得宿舍里那个湖南妹子直叫我轻点儿,爱护我们公共的电脑。我没理她,同时开了好多窗口,在“搜狐”的多个聊天室对付不同的人。QQ也开着,没隐身。我的ID很好听,叫“蓝色回声”,真个是招蜂引蝶。我铆足了劲儿要在网上钓个帅哥,让阿丹好看。一晚上下来我的成果如下:1. 在成人聊天室被追问有没有性经验,我狠命敲了两个“呸”给那人然后溜了。2.在青青校园聊天室认识了一个北理工的矬青蛙,还没说上两句话就开始跟我表白:oh,sweet heart,我离不开你了,我们见面吧!10分钟后我到你们学校小南门,你看见的一个身高一米六五戴鸭舌帽的巨酷的帅哥就是我。3. QQ上有个“爱的就是你”死去活来地向我要电话号码和地址,我把昵称改成“你去死吧”之后给他留了这个地址:X大36号楼203,尼玛。要知道203是我们楼道的厕所,而尼玛就是“你妈”。4.我又误打误撞地进了一个男同志聊天室,一下围上来四五个史前恐龙,问话像炸弹一样扔过来:身高,体重,年龄﹖我给他们来了个“乾坤大挪移”,再把话扔回去:20,168,120。……真无聊,我满怀挫败感嘟囔着从网上下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我偷偷跟桑桑说,没想到连“男同志”都那么饥渴。桑桑甩过来一个坏笑:你以为呢﹖你跟他们聊天恰好给人家提供了意淫的材料。我可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我这么一个大美女居然遭到这种对待,哼,我忿忿不平地爬上床躺下,心中充满对自己的怜惜。我抚摸着被子下面的青春,恨不得把阿丹大卸八块——不是他这个“瘪三”,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一夜我翻来覆去,脑子里除了“阿丹”就是“减肥”,空空如也的肚子不断“咕噜咕噜”地发出抗议。到早上发现眼睛肿得快成核桃了,顺手抓了个墨镜出门。阿丹在楼门口站着等我呢。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走过去:走,咱们今儿逃课吧,上你家打游戏去。他好像不太相信我会这么若无其事,但也什么都没说。我心里当然不解恨,不过报仇嘛,也不必急在一时。到了他在金台西路的家,他拿山“神雕侠侣”教我玩,还说这是他最喜欢的游戏。我马上接口说:像你这种喜欢卫生巾的龌龊的家伙根本不配喜欢“神雕侠侣”!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我知道我昨天错了好吧﹖咱们别吵了。我哼了一声:谁让你污蔑我的美貌的?!你还嫌我胖,以为你自己多帅似的。你给我听着,小子,你只不过也是个恐龙而已!他连忙点头,好好,我是恐龙行吧﹖求大小姐别生气啦。我有种高高在上的快感,很矜持地点了点头。很多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都不会有感觉——我们是人,实在太渺小。我的话突如其来地成了谶语,而我还懵然无知。我没有抓住那次报复阿丹的机会,并且永远失去了它,因为没过多久,阿丹就变成了恐龙。
七从早到晚我们都在玩游戏,我不时蹦几句挖苦他的话出来,惹得他不住抱怨在我面前受挫感太强。这就对了,小子,现在这个时代,女生就该比男生强,不过轮到诸如体力活儿这种事儿呢——我抛个媚眼给他——还得你来。阿丹看样子是快要吐了:我向你求饶了,别把眼睛乱扔行不行啊﹖我心情好多了,让他请客吃晚饭。我们俩发疯似的从城东赶到城西甘家口的海碗居。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吃了两大碗北京炸酱面和一个小碗牛肉外加一盘黑胡椒羊排。我吃得浑身冒汗,大快朵颐,恨不得有两张嘴,早把淑女风范丢到爪哇国了。阿丹说再点个蔬菜给我吃,我满嘴是油,问,你觉得我还有战斗力啊﹖他笑了,不是,你要不吃点菜叶子下去,我怕牛和羊在你肚子里打架。我在下面踩着他的脚:笑什么,哼,就知道显你牙白!我吃这么多还不是因为昨天被你气得没吃晚饭﹖今儿得补回来!你说清楚,是不是嫌我吃太多了,是不是嫌我胖﹖他赶快否认,找着了我的小辫子:你不说要研究文革么﹖我看你文革没怎么搞懂,给别人戴帽子那套学得还挺快。哎,你还真小瞧我了,我说。我不想跟他吵——炸酱面功不可没:你别贬低我,这可是我天生的本领,不用学!没让你请吃烤全羊算是对得起你了。阿丹伸手过来想握住我的手,我赶忙躲开。他叹了口气说,我可真是没觉得你胖过,但你自己老说要减肥,我当然也就应和你。我没理这个茬儿,问他:你怎么又想摸我﹖他呆了几秒钟,沮丧地皱起了眉: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你是我女朋友,难道我们不该握握手吗﹖不该!我咽了口茶,把茶杯拍得砰砰响:让我来给你上一课吧。我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接着说:爱情是神性的东西,是超物质的,懂么小子﹖它不能被亵渎,尤其是被肉体的接触!对了,你从来没承认过我们之间这叫爱!阿丹随之咽了口空气:你脑子里怎么净是些奇怪的东西﹖谁告诉你这些的﹖没人告诉我,我还在嚼着牛肉:我根本无法想象一个男生会去摸他喜欢的女孩的手,那简直就是对他自己感情的亵渎!他没说话,静静地喝着茶,一脸夜色。我越发起劲儿地说,你看,你从来就不理解我的想法,难怪,谁叫你龌龊呢。许久,阿丹终于开了口:石榴树,你听我说。你好多想法都太幼稚了,而且整天变来变去的,我不想跟你争而已。照你这说法,这世界上就没有真正的爱了。我可不是什么石榴树,把你的高姿态领回去吧!我嚷了起来,顺便瞪了一眼正往这边探头探脑的茶房,又对阿丹说,不想争你还老要跟我在一块儿!阿丹有点受伤害的样子,说:跟你在一起我总像处于午睡后醒来的第一分钟——我调了又调焦距,可是无论如何都看不清你。我没搭腔,末了说,你少跟我这儿抒情。他顿了顿:我懒得说了,咱们走吧。我也懒得去想他话里的含义,因为我很快被带到了“雕刻时光”。那时候我觉得没什么话可以跟他讲,只是自己翻着《母语》杂志喝牛奶,而阿丹坐在对面看着我。我们的沉默把时间切得更为零碎,落在我踩在他的脚的脚上,像一支夜曲。后来他把我送到楼下,我看着他转身离去。是第一次看他离去而不是相反。他跑进对面楼门的时候回头招了一下手。我突然就很伤感——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大笑或伤感。我在心里发誓要好好对待我血液里的这个人,尽管他觉得我古怪。我甚至也伸出手来,想象着我们之间没有空气和距离,只有两只伸向彼此的手。
八阿丹变成恐龙的事发生在六月初,那天晚上我们像往常一样去跑步。我们还是一前一后,制造着我被“追”的假象。而跑步时的交谈已经能控制在比较小的音量范围里进行了。再过一些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当时他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们正绕着湖边,我挥舞着胳膊大笑:把北京的淑女屋都给我买下来吧!然后边跑边回头看。我该怎么描述那一刻呢﹖回忆真的很让我疼痛,我只能说,虽然生物课学得不够好,可是我认得出来,我身后没有阿丹,却跑着一只恐龙!恐龙开口说话了,阿丹的声音!恐龙说:小女孩做什么梦呢﹖等我成了大款还差不多,换个便宜点的!恐龙迈步跑着,发出很钝很重的声音。这是一只身量不大的恐龙,比我高一半多一点,肤色在夜风里是浅灰绿的,尾巴一翘一翘。而我的腿迈不动了,是恐惧一下子把我吞了下去。恐龙也停住了,问我:怎么啦﹖我小心翼翼地走近恐龙:你是阿丹吗﹖恐龙咧着嘴,露出伶俐的长牙:是啊,你又怎么了今天﹖我提醒他看看自己的身体。我说,你低头。然后时间凝固了,真的凝固了,我和阿丹的世界成了一块静止的琥珀。我们被包裹在里面,不需要任何时间来演出这一切,而它就发生了。我并不是看不见他的表情,我只是无法描述一只恐龙——不,阿丹的表情。我的叙述在这里必须中断一下,是的,这是一个让我伤心的中断。阿丹变成了恐龙,恐龙哎!我接受了这个事实——事实只能被接受。从道理上讲,我该用“它”来指代阿丹了,但我不愿意那样去做。因为他是阿丹,是我的血液。那一夜我们没有回去,一直坐在湖边。夏夜还是挺冷的,偶尔有风吹过湖面,除此之外,世界像死了一般。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想他大概也一样。他让我坐在他的腿上,我迟疑了一下坐了上去。我之所以没反对是因为他现在是恐龙了,我坐上去也没有情侣的被亵渎了爱的感觉,他倒像是一只袋鼠抱着胸前的小袋鼠。他的皮肤非常松软,好像新鲜出炉的蛋糕。坐着,那么近。我们默默的谁都没有说话,夜里亮着四只眼睛,像是脱了轨道的流星。清晨六点就开始有人来湖边晨练了。他们经过我和阿丹,虽然有窃窃的私语,却也知道打听陌生人的事情不好,并没来询问有关恐龙的事。我陪着阿丹去学五吃早饭,也没引起过多的注目——现在的学生什么没见过啊,我的心总算放了一些下来。接着我们去了教务处和宿舍管理处,得到的答复是:继续上课吧,我们要培养世界上第一个有文化的恐龙出来,以后送到美国去留学!阿丹在宿舍楼下跟我告别,说要回去打电话告诉父母。我想帮他出个主意该如何开口,但最终没想出来。我拖着恐龙般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桑桑还没起床,其他人已经上课去了。我拉开窗帘,放进一屋子的暖风。桑桑醒了,问: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点点头,看着窗外。我真恨自己,到那时还没搞清楚对面哪个窗子是阿丹的宿舍。后来我转过身对着桑桑做了个死水般的表情。我说,阿丹变成了恐龙。
九桑桑的第一个反应是我又在逗她开心。当她确信我没有骗她以后就开始追问我阿丹会不会被送到动物园去展览——恐龙可是稀罕物。我告诉她,他不但不会被送到动物园,以后还有可能不通过“托福”就由学校派到美国留学。桑桑一惊一咋地说:哟,因祸得福呀!他不是一直想去美国念研究生吗﹖这下可省事儿了!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我很轻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讲话﹖桑桑赶忙道歉:真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这样说的。我们现在要想个办法,让事情能继续下去。你可千万别太难过。是啊,想个办法。而其实,也无需想什么办法,许许多多的事情自己就发生了。阿丹的父母闻讯后到学校来看望了一回,见没什么别的大事,很快就走了。他的老师和同学好像也没有特别吃惊——估计就算《人猿星球》里的事都变成真的,他们也不会惊讶。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踩住阿丹的脚。这回是一双肉乎乎的大脚了,而且没穿鞋,我觉得挺有意思,咯咯地笑个不停。阿丹不解:傻笑什么呢你﹖这种问题当然不能回答,我说:你可别算计我碗里的饭。你现在胃口肯定大了,还只打三两,是不是想吃我的﹖他扬起长长的脖子打了个嗝,呼出的气热热地喷上了我的头发。他说,我也没觉得胃口变大了呀,不过老想喝水。那你就多喝水吧,你们楼的自来水管你喝个饱!我一本正经地做出淑女吃饭状,对他说。我又问,你现在是恐龙里的哪一类呢﹖阿丹也犯了踌躇:这个我也不清楚,你看我这身条儿,反正不是霸王龙。要不咱们回去查查书﹖我连连摆手:算了吧,我没兴趣。从那天开始我和阿丹过上了崭新的生活。不时有纯情或不纯情的小美眉们在路上围住我们要签名,每逢此时都要通过我把签名簿和笔递给阿丹。也有要求合影的,我也非得挤在中间不可。我和阿丹都迅速学会了满脸笑容或漠然地摆出各种明星派头的POSE,我还特意买了几套容易上镜的连衣裙,不时穿一穿。阿丹曾经得意地对我说,瞧,我成名人了!我就攥拳头打一下他的肚皮提醒他:美什么美,不就是一恐龙么﹖但其实也觉得有个恐龙男朋友是件很酷的事。上课的时候阿丹就在教室后面席地而蹲——那姿势实在不能被称为“坐”。他也学会了用四个指头的手握笔,写的字还是比我用五个指头的手写得漂亮。他说再住宿舍就不方便了,然后拿着他父母给的钱在学校西门外的蔚秀园租了间一居室的楼房。我们是循着学一食堂门口的空房信息找到房子的,那些信息本来是为了提供给学校里众多的人类和人类对应的情侣。也为我豢养恐龙提供了方便,我对阿丹说。我生日的那天晚上我们在阿丹的房子里度过。他送给我一个红色的心形木盒子。我拿着它翻来覆去地看了会儿,问他,这盒子能用来装什么﹖他瓮声瓮气地说,这里头已经有东西了。我打开一看,啥也没有,马上给他肚子上来了一拳:我过生日你还骗我,像话么你﹖他眨两下大眼睛,说:这里头可全是我给你的祝福!石榴树怎么老不领情呢﹖我一听就来气,气哼哼地说,你真行,学电子的人比中文系男生还会来这套!他见我生气,又拉我到他腿上坐着,赔了半天不是。我说:不行,我今儿让你好看!来,给你打扮打扮。然后我把蛋糕扣在了他胸脯上——如果我够得着,好看的就会是他的脑袋。
十暑假很快就来了。阿丹说怕给父母添麻烦,所以还在蔚秀园住着。我也找了份家教没回家。不做家教的时候我们俩在海淀这片儿逛来逛去,老跑到超市里免费品尝各种新上市的食品,一路从入口饕餮到出口,也就吃饱了。搞促销的小姐们逐渐都认识了我这个淑女,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的,吃白食的时候也怯怯的。我全怪罪在阿丹头上:谁让你目标太大呢﹖到后来我们就学乖了,不总去一个地方,改为到附近的几家超市轮流打游击。一开始我们还老去图书馆的小放映厅看电影。结果阿丹不老实,把人家好几把皮椅都给坐塌了。最后一次我们是被管放映的老师赶出来的。那老师真不像个老师的样子,居然说不准我们再去了,还说要在放映厅门口立个“肥女与恐龙不得入内”的牌子。我当时就冲着他直嚷嚷:您甭美,赶明儿我脱胎换骨了没准儿您上赶着跟我搞师生恋呢!我每次家教做三个小时,教一个韩国小男孩说中文,能得二百块钱报酬。在我做家教的日子,阿丹就到友谊宾馆的大堂里等我,我从“东家”家里出来后直接到宾馆跟他会合,然后我们去宾馆的网球场打网球。友谊宾馆的网球场打一个小时下来收每人八十块钱,再加上阿丹不停地喝水,一瓶矿泉水也得五块钱,我的工资就全扔这上头了。学校的网球场就便宜得多,但阿丹在学校里太出名了,我们不好意思连运动一回都引起小女生们的尖叫和轰动。我在宾馆里见到他的第一句话雷打不动的是:今儿有艳遇么﹖他就说,有,还是个“大洋马”,跟我合了好几张影。然后遭殃的就是他的脚和肚子。我边打边忿忿地说:我辛辛苦苦做家教,你倒好,跑这儿大饱眼福!有天理么还﹖所以后来他就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我看他那熊样儿,不,恐龙样儿怪可怜的,也就不逼他了。我们最初还跑到网球场管理员那儿问了能不能给恐龙同胞一点优惠,管理员翻了翻快卷成手纸的管理规则,眯着眼睛对我说:不行啊,小姐,只对港澳台胞和外宾有优惠,跟恐龙好像没啥关系。八月底《无常·女吊》在人艺小剧场上演,我和阿丹当然不会错过这么风雅的事。一暑假下来我们俩的钱花得也差不多了,看话剧买学生票就能省一半的钱。我们去的那天在小剧场门口买学生票,卖票阿姨看着阿丹学生证上的照片问:你们欺负我啊﹖这照片儿上是人是恐龙我还分不出来么﹖我赶紧笑得跟祖国的花朵一样,说:阿姨,他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最近刚入恐龙籍。这阿姨果真吃了“儿童软化剂”,卖给我们两张学生半票。我俩坐在剧场正中央第一排沙发上,舞台的水池边摆着一具子君的蜡像,我跟阿丹又为了这具蜡像将发挥什么作用争执了一小会儿。这部戏的音乐非常好,结合了古典和现代的很多元素,是张广天作的曲。我看完简介就跟阿丹说,看看,人家多牛!阿丹撇了撇嘴。戏一开始我就不跟他贫了。当涓生对子君说“我已经不爱你了”的时候,子君坐在镜前慢慢梳头,满脸回忆。她的手从高处抚过站在后面的涓生,从脸到身体。在镜子里,女吊握着子君蜡像的手,抚过自己的脸。而同时,音乐像美人鱼在上面跳过舞的那把钢刀,架上了我的脖子。我的意思是,我哭了。我也把手抚上阿丹的肩膀,使劲儿抓着他如新鲜蛋糕般松软的皮肤。他低下头问我,你怎么哭了﹖我没说话,心想,为什么在我想亲近阿丹的时候,他却已经变成了恐龙﹖
十 一认识阿丹之前,每当为了领取学校各种音乐会的门票而在大太阳下站着排队时我都想,这就是没有男朋友的坏处。可是后来阿丹也没为我做过这类事,他现在块头那么大,就更不可能去现这个眼了。每每想到这些我都觉得吃了大亏。他倒想得开,叫我不要去听那些三流艺术家到学校里来兜售的劳什子音乐。开学以后他变本加厉,叫我替他去选课。我说你就那么懒啊,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选什么课﹖他说你就看着办吧,我还差3个选修课的学分,你帮我随便选几门就行了。我挺不高兴地说,咱们这才认识多久啊,怎么地位就倒过来了﹖你可真不像个男生的样儿!哦,对,我忘了,你现在是恐龙,不是男生!他接口:你说话真恶毒。说我恶毒的是他,可在三教快被挤成肉酱的是我——学校明知道学生多,还采取这种选课方式,真该被诅咒!我心想,小子,这回让你见识一下本姑娘的厉害。晚上在湖边跑步的时候我通知他:两门课,“人类的性、生育与健康”,四教213,每周二下午两点:“恐龙的兴盛与灭绝”,理教105,每周四晚上七点。他惊得声音都变尖了:不会吧﹖你怎么选这种课呀﹖!我停了步子,说:这不都是针对你的特殊性选的么﹖从头到脚,好好了解了解你自个儿吧!你去了还是个活物,能搞个活体教学什么的。他的脸要是能掉下来的话我估摸着当时就“夸嚓”掉到湖里去了。他说,其,我现在不是人,其二,我也还没灭绝——我知道你是故意的,石榴树。我踩他一下:不是人你跟我谈什么恋爱!然后哼着小曲儿一溜烟跑到前面去了。我们的生活就这么继续着,这么开着玩笑,争着吵着。桑桑偶尔会觉得不理解:你们俩怎么老那么高兴啊,也不想想将来怎么办﹖其实我是想过的,但我想不出结果。我也和所有女孩一样幻想过白马王子,却从未憧憬过恐龙。随着日子一天天走过,我已经快忘了阿丹长得什么样子,好像他从一开始就是一只恐龙。我老拿我的直觉算计着如何捉弄阿丹,而我算不出来的那个未来,发生得比什么都快。树上又开始掉叶子了,阿丹的肤色也变深了。他的饭量越来越大,我也没多想,直到有一天中午他吃掉了学一食堂一整盆的醋溜土豆丝——我们遭到不少人的白眼,卖菜的女孩让我划了十数次饭卡。我吓坏了,问他,你怎么吃这么多﹖他张着嘴,然而没发出任何声音。我慌了,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你到底怎么了﹖说不出话吗﹖他做出口型——恐龙的口型比人的可难辨认多了——还是没发出声音。我让他起来,带他去校医院挂了急诊。医生命令他张开嘴看喉咙,然后又拍了片子,说,没发现任何异常。我突然就觉得头晕,生活让我感到不可理解:先是阿丹,接着变恐龙,太快了,太乱了……我恶心得像在一股脏水的旋涡中,接着就晕倒在阿丹怀里。醒来的时候我们又在湖边了,我躺在他腿上。阿丹说,我们都好了。我使劲儿捶着他的肚子:你耍什么把戏呢﹖我以为你当真不能说话了呢!他却认真地说,是真的,石榴树,慢慢的我就完全不能说了。到底怎么回事﹖我从他腿上跳下来,问。他扭过头去,好像很不愿意说。我急得口不择言:你这个丑八怪,死恐龙!到底怎么了你说啊!他还是不吭声,我又补上一句:你倒是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啊﹖!他露出恐龙式的微笑,你什么时候变得跟唐僧似的了﹖我气得眼睛肯定都绿了,声音很大地说,要有话你就快说,我可没跟你对台词!
十 二那天阿丹怎么都不肯告诉我。但是几天后我收到一封淡蓝色信封的信。石榴树:我根本不可能在你面前说这些话。我本来也不想告诉你的,可我又不想瞒着你。我相信你是坚强的,听我说,我会逐渐失去人的功能,比如说话、一些动作等等。现在还不是那么严重,等人的功能完全丧失,我就是一只真正的恐龙了。别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个的,至少现在我还有作为人的直觉。阿丹
我哭了,然后擦干眼泪上网。我查出了世界各地上百个知名动物学家的e-mail地址,给他们每个人都写了信。我讲了阿丹的情况,我说,我确信他还不是恐龙,他是人,是我的男朋友。美国的一个古生物学家最先回了信。他表示没有什么办法能逆转阿丹完全变成恐龙的趋势,但如果放任不管的话,阿丹会在冬天到来之前就失去人的理智,有可能危害社会。他也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包一辆专机把阿丹送到美国,他们会提供适宜恐龙生存的环境。后面的回信也都类似,更多的专家都是爱莫能助。我没有再哭,我只是觉得不真实,这太像是生活在一部小说里了!而我只想问这部书的作者:为什么要对阿丹和我这么残酷﹖我对阿丹讲了这些,他没说话——他根本已经丧失了一大半的发音功能。我看着他忧伤的大眼睛问自己:我会像喜欢一个男孩那样喜欢一只恐龙吗﹖我又和桑桑说了,桑桑自告奋勇地要帮忙。她给老哥打了个电话,老哥满口应承了下来。当晚我和阿丹就坐在了白颐路的“梅龙镇”里陪老哥以及老哥的一个朋友吃饭。据老哥说,他的朋友是搞文化策划的,可以想办法把这件事炒出来,赚了钱,什么办法都能来。老哥的朋友从一开始就不停地盯着我看,看得我直发毛。我心想要不是走投无路了才不会跟这种脚丫子上的泥还没洗干净的人同桌吃饭——一个把“铿锵”念成“坚将”的人充其量也就初中文化,真是亵渎“文化策划”这几个字。我们都喝得晕晕乎乎的,点子也出来了:让阿丹做各种产品的广告代言人,再召集各路媒体开个新闻发布会,这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都有了。老哥的朋友说得唾沫星子乱溅,我忙不迭地护住自己面前的碟子,老哥一个劲儿朝我使眼色。于是我说,承蒙您费心了,可是阿丹他不会说话,怎么代言广告产品呢﹖那衰人一定是喝高了,居然拉着我的手说:那就你来,你比他强!我把手轻轻拿回来,笑着说:那更好,从今儿晚上我就看出来我比他效益好。老哥的朋友笑得眼睛都没了:好,你来你来!咱们不做广告,我认识张艺谋和陈凯歌,一部戏就捧红你!阿丹在一旁紧紧抓住我的手,不停地张嘴闭嘴,但事实上我比他还着急。我干笑两下,说,那再好不过了,我从小就想为艺术献身。那个没进化好的人凑近我喷着酒气:美人儿,哪能让你献身呢﹖我出一年二十万给你!老哥也看得傻了眼,愣得不知说什么好,发出一个宫调的音悬在空中,大概是想打打圆场。我瞥老哥一眼,捂着鼻子对那个“类人猿”说,我可比上海堂子里的长三价钱高,付得起么你!我没说完就抓起杯子泼了他一脸“朝日”,拽着阿丹,起身就走。这下坏事了,桑桑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好在这姐们儿够义气,又吹了一阵子枕边风,老哥终于答应再次帮忙。从前那个朋友得罪了,老哥决定自己干。
十 三经过老哥紧锣密鼓的策划,十月底,广告投标会按计划在嘉里中心举行。照老哥的想法,要吸引大量的厂商前来,然后以阿丹为主角,推出一个集所有商品而大成的平面广告。那天热闹极了,整个大厅里人满为患。阿丹赤身裸体地站在那些衣冠楚楚的人前面,听凭他们报出价钱,一动也不动。老哥握着小锤子来决定厂商们的生死,他满脸红光,看上去非常兴奋,连声音都变尖了,朝天的鼻孔一张一翕。那些厂商们也个个都把吃奶的劲儿使出来了——恐龙广告不可多得呀!他们到后来甚至把西服都脱了下来,衬衫袖子撸上去,再加上把胳膊挥来挥去的动作和足以掀翻屋顶的喊声,倒更像是在划拳行酒令。我夹杂在赶来采访的记者们中间,在下面看着阿丹。他也看着我。我们像大海里两座遥遥相望的孤岛,在芜杂的心里生长着寂静。每成交一样,阿丹就要现场应用一下所成交的商品。厂商们也都是有备而来,带来了特制的大号产品。投标会结束的时候,总共成交了三千万元的广告。老哥笑呵呵地请出英国皇家摄影师给阿丹拍了张照,这张照片将悬挂在全中国大街小巷所有的灯箱广告上。拍照时的阿丹像摇摇欲坠的大雁塔:他戴着贼亮眼镜,身穿宜不爽内衣和绿豆西服,足踏撕破丁运动鞋,嘴上涂着厚厚的霉暴莲口红当时是个长得像母猩猩的徐娘半老的女人给他涂上去的,涂完还亲了他一口,口含苦哈哈口服液的吸管,另外左手举一瓶败事可乐,右手握一杯卖死为儿咖啡。就这么一张照片,广告就算做成了!然后全体厂商热烈鼓掌。记者们都蜂拥上去采访老哥——他们眼里本世纪最伟大的广告策划专家已经诞生了!没有人再注意阿丹。我走过去,一件件取下他身上那些商品,又用纸巾把口红擦掉。然后说,咱们走吧。这件广告策划的杰作被登在报纸上大肆宣扬,老哥也因此而上了电视。事情几乎是马上流传到美国,被美国国家动物研究中心的科学家注意到了。他们派人到北京来,和阿丹的父母协商把阿丹带往美国的事。但没有人问过阿丹和我——他们都以为阿丹已然是一只货真价实的恐龙了。而我心里很清楚,他还保留着作为人的情感,比如对我。但我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是一个多么令人伤心的词!我们仍然每晚去跑步。那天,我们跑完以后没有回去,在湖边荡着夜的秋千。我坐在阿丹腿上,没有说话。那时我想起叶辛的一句话:两个人的关系在他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就决定了。我回忆着我和阿丹的相识,不禁微笑。伸手拢发的时候我发现头发表面是湿的,我抬头看到了阿丹闪烁的泪眼。他看着我,一刹那间,我觉得我和他的距离是那么遥远,遥远得让我无法把握。我眼睛里也有热的东西流出来,我知道我不想失去他,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温柔的人,但我尽量温言软语地说:阿丹,现在我们还在一起呢。他闭一下大眼睛,泪水落在了我的鼻尖上。我在他的腿上轻轻站起来,双手绕过他的脖子,抓着他后背松软如新鲜蛋糕的皮肤。是的,我想亲近他,我想无限地接近他,虽然他是一只恐龙——我的所谓爱的哲学在那个夜里丧失了意义。我颤抖着把脸贴向他,在他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把他搂紧。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The night is young,and you are so beautiful……”老歌里是这样唱的。属于我们的夜晚总是透明得像烟雾一样。我们坐到了天亮,起身时我忽然想到龙潭湖的石榴花早已经开过了,可我们一次也没去看。
十 四阿丹最终去了美国,不是去留学,而是作为珍稀动物。现在它不叫阿丹,它是美国国家动物研究中心古生物所里编号为D101的一只动物,一只恐龙,排在它前面的是100具恐龙化石及恐龙蛋。而我还是人。我还是人。十二月初,北京下了那年冬天最大的一场雪,那时我已经失去了阿丹。没有去跑步的晚上,我在雪地里闻到了五月的花香,灿烂无比。映着雪,我深信这是阿丹给我的礼物。很久以后的一天,我在三联书店看到了一本希腊诗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打开它,然而我拿起来并且翻开,读到了埃利蒂斯的诗句:
在这些刷白的庭园中,当南风悄悄拂过有拱顶的走廊,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在阳光中跳跃,在风的嬉戏和絮语中撒落她果实累累的欢笑……
当裸体的姑娘们在草地上醒来,用雪白的手采摘青青的三叶草,在梦的边缘上游荡,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出其不意地把亮光照到她们新编的篮子上,使她们的名字在鸟儿的歌声中回响,告诉我,是那疯了的石榴树与多云的天空在较量
……
告诉我,是那疯了的石榴树老远地欢迎我们,抛掷着煤火一样多叶的手帕,当大海就要为涨了上千次,退向冷僻海岸的潮水投放成千只船舶,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使高悬于透明空中的帆缆吱吱地响
……
在四月初春的裙子和八月中旬的蝉声中,告诉我,那个欢跳的她,狂怒的她,诱人的她……告诉我,在万物怀里,在我们最深沉的梦乡里展开翅膀的她,就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吗﹖
我走出去,站在阳光下,哼一支没有歌词的曲子。阳光下的我像在细纱里漂泊,曲子流出来的时候是湿的。我想起阿丹从未对我说过爱,而我觉得,这已经不重要了……非常不重要。
+++我们家的爱情故事 庞婕蕾
在论坛里面看到一个有关鞋带的爱情故事,一下子想起了朋友的故事。虽然这只是故事的很小部分,但是已经足够叫我感动。有很多时候朋友没有得到我足够的关怀……我们都是这样生活着的呢?这些是她以前写的。 “亲爱的,我又是一个人了”,我无法形容我收到这条短信时候的心情,那种跌到冰点的感觉……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不管她现在好还是不好,有些东西我无法给她……只能祝福她一路走好。 我经常问妈妈一个女人如果到了40岁会有怎样的感受。妈妈说有一天她照镜子的时候,突然有一种想要哭的感觉,那个时候正好是她刚刚过完40岁的生日。后来她照镜子的频率急速下降。青春不再容颜已改的40岁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一次人生的变更。我有时候会问外婆一个女人到了60岁会有怎样的感受。外婆说有一天你觉得生命特别可贵了,你开始回忆起往昔了,你想好好把握以后的日子了,那么你已经触摸到了60岁的边缘。我20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觉得老了,我想我的爱情为什么总也不来。妈妈说,一个女孩子到了20岁没有爱情那么人生是不完整的。我一直期盼楼下会有一个弹吉他唱情歌的男孩出现,他有一头飘逸的长发,他有忧郁的眼神,他有磁性的嗓音,他为我演唱。我积蓄了少女所有的浪漫情怀等待那一刻的到来,可是这样的人始终没有出现。后来我想他短发也行,没有忧郁的眼神也不要紧,嗓音过得去就好,只要这个人是为我演唱的就满足了。这个男孩走过我的窗前敲打我的玻璃说,亲爱的我可以走进你的心吗,然后我穿着飘逸的白色长裙和他走在寂静的林荫道上,听他唱歌听他说些笨拙的情话。有点潮湿的夜晚,微风拂过女孩微红的脸颊,那里有过男孩温润的停留。那个夜晚注定了要失眠的,那是一个女孩子的蜕变。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男孩出现,那么作为一个女孩是有缺憾的。而我,是一个青春期缺憾的女孩。很多年以前,妈妈恋爱了。妈妈是幼儿园的音乐老师,那时候下着大雪,妈妈送一个没有家长来接的小孩子回家,凛冽的风吹走了妈妈的伞,妈妈抱着孩子在雪地里无助地站着,热热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这个时候有一个蓝色的身影出现在妈妈面前,他说:“我送你们回去吧。”妈妈看见了一个穿着蓝色海军服的年轻英俊的男子。他接过她手中的孩子,她撑起了他的伞,两个人的脚印深深浅浅地留在了雪地里。妈妈说这个孩子是我的学生。他回头给了她一个很干脆的很纯真的笑。在回去的路上他说他是回来探亲的,在山东威海当兵,他家就住在第七生产队。没过几天媒婆就上门来说亲了。说那个第七生产队有个当兵的男孩家里条件不错,自身条件也很好,今年23岁,妈妈那年20岁,倒是很般配的。男孩过几天要回部队了,如果不反对的话,安排一次见面吧。妈妈问我你知道那种电闪雷鸣的感觉吗﹖我摇了摇头。妈妈说她知道的,电闪雷鸣就是爸爸敲开她紧锁的心门的声音。妈妈和爸爸像当时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在媒婆家里见了面然后去城里看了场电影。那时候公车很少,他们走了老长老长的路才到城里,一路上,妈妈跟在爸爸的后面,两个人羞涩得都不敢并排走。看完电影,爸爸在离妈妈半米远的地方说我过几天要回部队了,我们写信吧。妈妈总是选那种很干净的白纸,用指甲在上面划线,这样写字不会歪歪扭扭但又看不出线条。爸爸的信纸上总是印着某部队某分队的,有划好的线条。妈妈每天在经过学校传达室的时候都要装作不在意地停留一下,希望那个管信件的大伯及时叫住她说“陈老师,你的信。”有些时候能如愿以偿,但是妈妈从来不把高兴表露在面上,她随意拿过信,稳住了心头那只狂奔乱跳的小鹿,然后急忙赶回家到自己的小房间里享受那封信传递的无限美好。更多的时候是失望而归,当时的邮政还不很发达,一封信从爸爸那里出发要辗转很久才能到妈妈的手里。 “你是我的太阳,在这个温暖的冬天。” 那是爸爸说的最让妈妈面红耳赤的一句话。妈妈把那封信藏在了抽屉里每天晚上温习一遍。其实妈妈也想对他说他是她的太阳,从他在那个冬天出现开始,她的人生开始温暖。每一次听妈妈说这个故事,总能看到那少女的羞涩和甜美回到妈妈的脸上。妈妈和爸爸的婚期也是安排在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冬季,那时候妈妈是走着到爸爸家里的。妈妈的双手冻得发紫,爸爸捧起她的手用唇温暖了它,爸爸说我一定会让你的人生暖意洋洋的。蝈蝈就是那样走进我的生活。那么简单的。在我希望阳光经过我窗前的时候,蝈蝈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于是我们开始恋爱,像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我不确定妈妈所谓的电闪雷鸣的感觉到底是什么。蝈蝈问我会亲吻吗,我说不,于是他很苦恼,因为他也不会。我问妈妈亲吻是怎么一回事,有没有技巧可言。妈妈说那个时候她和爸爸也是什么都不懂。有一次是爸爸回来探亲,他去幼儿园接妈妈下班,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走到天黑,爸爸趁着没人的时候一把拉过妈妈,亲了亲她的脸,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妈妈洁净的牙齿说我想应该就是这样了。妈妈说那个时候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以为亲吻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那个时候他们没有电视看,也没有人传达经验,所以她以为所谓的亲吻就是用舌头去舔对方的牙齿。然后她也去舔了爸爸的牙齿,满脸通红,那是她20年来做的最为出格的事了。我大声地笑,笑到眼泪都出来,然后问妈妈那么亲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妈妈说你们自己去体悟吧。两个完全空白的人一起去领悟爱的真谛,那是一件多么可贵的事。我写小说是因为我经常有孤独的时刻,一个人在家里,听到任何声响都会心惊,只有文字能给我安全感。妈妈太忙了,忙着幼儿园的事,忙着读书给自己充电,实在没有能力陪我一起成长。也许妈妈是想借助忙碌的生活来打发她无休止蔓延的寂寞。长大以后,我就一直习惯在街上乱逛,在人群中寻找一种认同感和亲切感。那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街上晃,晃晃悠悠的青春在指缝间流淌。我在手腕上画了一个表,上面的时间是8点一刻。是一部新加坡电视里演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在圣诞夜约会,他们不知道该为对方准备什么礼物好,于是在商场里逛,电视镜头的切换是两个人在同一家商场,在手表专柜前停留。约会被安排在一家很有情调的咖啡馆,没有人群的汹涌,两个人在掏出礼物的一霎那就知道自己想找寻的人就在对面,他们看着时间说现在是8点一刻愿我们记住这一刻,我们的爱情在这一刻爆发澎湃。这美丽的一刻。可是我在遇见蝈蝈的时候是个炎热的夏天,没有一丝凉风,我们在大太阳底下走。我始终不想承认那是我第一次爱情的开始,我以为会有温柔的夜风或者是温和的阳光,我以为会有温情的音乐或者是波涛的汹涌。可是我们的开始是在一个寸草不生的足球场。季节和时光的贫乏,情感的空洞和无聊,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妈妈说你的爱情也真够简单的,也许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快餐恋爱吧。60岁的外婆开始和外公闹离婚。外婆是一个美丽的老太。她有着丰满恰到好处的身材,她有白皙的皮肤来掩盖岁月爬行的痕迹。我一直庆幸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外婆,她会告诉我不经意的化妆会让自己看起来神采奕奕却不做作,她会给我阅读很多书,是说女孩子的修养和仪表以及气质,她说要培养我成为一个淑女。 可是我让外婆失望了。我笑的时候张牙舞爪露出不齐整的牙齿,牙齿也不是淑女的那种白。我吃很多辛辣的食物,我的脸上起了很多疙瘩。我走路的时候也是走不规则的曲线。总之我和淑女是分道扬镳了。看到我这样的不成体统,外婆也只好一笑了之。外婆的笑是那种对生活不存挑剔的笑。可是她却说要离婚了。每一年的圣诞妈妈都会花大力气去搞。那是一种悼念。那个雪夜的开始。悼念曾经美好的感情美好的日子,悼念一去不复返的美丽。妈妈时常说那个冬天的故事,爸爸抱着孩子,妈妈打着伞,走在雪地里,相依为命的感觉。爸爸的脚步很坚定很踏实,让妈妈觉得很安全。妈妈那时候想如果以后每一年冬天走雪地都有爸爸陪着那多好啊。妈妈当时还为自己有这个想法而脸红了好一阵子。妈妈还时常说那年冬天爸爸写的那封信,“你是我的太阳,在这个温暖的冬天”,妈妈在阳光下反复读着这句话,所有的寒意都驱散了。她只觉得天边的一道霞光笼罩在她的周围,她是幸福的人。妈妈把那封信很好地珍藏起来了,成了每天的必读。妈妈还说那个冬天的婚宴,妈妈从自己的村子走到爸爸的村子里,走了很久很久才到,那时候爸爸在村口已经张望了很久很久。妈妈走到爸爸面前的时候她的皮鞋已经湿透了,雪化了的痕迹清晰地留在妈妈的鞋上。爸爸弯下身把她的鞋子擦干净然后把她冻得发红的手放到自己的军大衣里说“以后的路我都会陪你走,不再让你一个人受冻。”妈妈哭了,尽管外婆叮嘱过她到了男方家就不能哭了。外婆在遇见外公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女中学生,读书,听音乐,逛街,是她生活的全部。外公是一个乡广播站的播音员,有一年被安排到城市里进修,就这样他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圈。外公进修期满的时候,外婆退学跟着来到了乡下,那个时候外婆的家里说了从此不再认这个女儿。外婆18岁的时候和外公结婚,开始做一个乡村的家庭主妇。我问外婆外公有什么地方吸引了她,外婆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说,好像没有特别的理由,看到那个老老实实的乡下小伙子,感觉像是认识了好久好久,“嗨,亲爱的,原来你在这里。”就是那一刻的感动,让外婆心甘情愿地交出了自己的一生。外公其实有着明亮的眼睛,爽朗的笑,外公也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子。我看过外公年轻时的照片,那样痴痴的坦白的眼神的确是能吸引年轻女孩子的。也许我也会被这样的眼神俘虏。外婆坦白她曾经后悔年轻时的冲动,她根本就意料不到乡下的艰苦生活,屋子里经常会爬出蜈蚣或者蛇,还有数不清的蟑螂和蚂蚁。夏天的时候蚊子和苍蝇开始和她过不去。上茅坑的时候总是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她说她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把自己这辈子全部的眼泪都流尽了,所以她现在只会笑。无论说起多么艰苦的往事,外婆都是满脸的微笑,也许她真的是没有眼泪了。我想起了蝈蝈问我的话,如果有一天他落魄了,我还会和他在一起吗﹖我也经常这样问自己,但是一直都没有答案。有时候我会想到一辈子的事,我想,等我到四十岁的时候,蝈蝈还会做饭给我吃吗﹖等我到了六十岁的时候,蝈蝈还会陪我一起晒太阳吗﹖等到我离开世间的那一瞬间,我最留恋的又会是什么呢﹖爸爸离开家的那天,妈妈像往常一样准备好了晚饭,热气腾腾的,只是一家人都不说话,一顿饭吃得很安静。妈妈给爸爸准备了洗脚水,爸爸脱下袜子的时候,妈妈一把拿过去说你的袜子破了我帮你补一下吧,然后就拿起针线一针针地补。最后,妈妈用牙齿咬断了线头。那根线经过了爸爸袜子的纹路,那双袜子已经穿得很脏了,可是妈妈若无其事地用嘴去咬的。爸爸那个时候眼睛湿润了,然后抱着妈妈哭。哭完以后爸爸收拾好东西走了,他们的离婚证书早就领好了。习惯了的人就此离开,习惯了的生活就此破碎,那一夜妈妈抱着枕头流泪到天明。我长大以后经常问妈妈当爸爸在说我已经不再爱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啊。妈妈说你知道山崩地裂的感觉吗,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了。爸爸说我已经不再爱你了,因为那个时候他把爱给了一个更年轻的女子。也许真正的爱情真的维持不了多久,爸爸是那样一个渴求爱情的男子,他无法忍受一成不变的生活。他说当一切都感觉乏味的时候,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会变得琐琐碎碎,曾经有的爱情也会让生活磨灭。爸爸说为了给大家一个美好的回忆,在爱情消失的时候,他及时地选择了离开。妈妈说爱一个人就要给他选择的权利。所以她简单轻易地放走了爸爸。当年爸爸对妈妈说你是我的太阳,我会陪你走过每一个寒冷的冬季的时候,也许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实践这个一辈子的承诺,他也许也没有预料到原来他的这个承诺只维持了6年。一个承诺让妈妈的一生都改变了。在人生最美丽的时候,妈妈相信了爸爸的诺言,她把所有的情感都投注在爸爸的身上。从头到尾,历历在目,只是不会有人和你分享。妈妈说她从来都不曾后悔过。你爱的那个人舍弃了你的爱,你真的能无动于衷吗﹖大约在外公接近40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出轨的经历。那是他整个婚姻生活中出彩的一笔或者说是愚蠢的败笔。总之,那是他的一次出走和游离以及叛变,那是他情感的断裂和分叉以及反复。每个人总有这样的冲动,有些人克制了,有些人放纵了。那个时候外公是广播台的副台长,经常有外出的机会。从这个小岛出去要坐船,船上会遇上很多熟悉的人和陌生的人。那些人其实都无关紧要,与他们的相遇不会影响你的情绪你的生活,你的选择和决定也不会和他们挂钩。但也许就是会有那么一次邂逅改变了以往的你,也许就是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会颠覆你从前的生活。这个人,你一定会牢记一辈子。这个人,时常撕扯着你的记忆。那天很平常,江面风平浪静,船内很平静很温暖,外公想正好可以打个瞌睡。可是那么凑巧,他的旁边是个不甘寂寞的漂亮妇人,她主动和外公搭讪,也许是因为外公有不俗的气质,有良好的仪态,有温文尔雅的微笑,那个女人很热情地和外公攀谈起来。具体的内容现在无法记录下来,因为那是20多年前的事了,比我的年龄更长。临近下船的时候,那个女人问外公要了一个联系地址,还给了一个特别妩媚的告别微笑。也许有那么一个瞬间,外公的心底泛起了小小的涟漪,自己却也不知觉。外公很忙,就在他快把这件事淡忘的时候,那个女人找上门了,她向外公抱怨家庭的不幸以及工作的不顺利,她梨花带雨的模样打动了外公。后来的一系列接触终于促使外公开始了背叛外婆听从情感的日子。那个时候,外公因为经常外出的缘故,单位给他在码头附近配了一间房子,于是那个女人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女主人。外公每次外出便理所当然在那里逗留了。外婆赶到那间简陋的屋子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挺了个大肚子。后来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妈妈没有告诉我更多。妈妈那时读师范,是住校生,所以整个的过程了解的不是最多,只看到了消瘦了很多的外婆,只看到了沮丧的外公,感受到了压抑着的家庭气氛,于是妈妈尽量寻找借口不回家呆在学校里。妈妈承认那个女人确实很漂亮,那么楚楚可怜的样子让循规蹈矩的外公出轨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站在女儿的立场,妈妈还是希望一切都好。是的,一切都好。外公还是和外婆在一起了。也许那个时候放弃婚姻是需要超乎寻常的勇气的,也许是经过一番体验以后,还是觉得最初的人最好。那场风暴的后遗症就是外婆再也不去长江的那一头,再也不去坐船,安静地守着小岛上的日子。也许是害怕下船以后看到那间简陋的屋子,心里还是会惊涛骇浪。刻意地去忘记。或许是刻骨的铭记。我问妈妈如果是你,你还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吗﹖妈妈说当然愿意的,因为从一开始就想到了要和这个男人过一辈子,倘若他没有放弃,那么还是愿意接受转了一圈回到起点的他。我想我不会,如果有一天蝈蝈和其他女人在一起了,那么无论怎样,我都不会去挽回他争取他,我要的是百分之百纯粹的爱情,不要任何杂质,已经不爱了,那就没有任何理由修复。名誉可以放弃,完满可以舍弃,但是唯独爱情是不可或缺的。不知道那个女人后来怎么样了,那个无辜的胎儿呢﹖落地了吗﹖我会否还有一个我并不熟知的舅舅或者是小姨在一个我并不知晓的地方。那么那个女人呢,她想起外公的时候是爱多过痛吗﹖也许痛楚已经销毁了她美丽的容颜,只有无尽的遗憾伴随着她度过余生。外公还会记得她吗﹖我想一定会的,尽管这样的想法或许会伤害了外婆,但我还是相信一个人一定会记得每一个他爱过的人,而且这种爱日后想起来也是温暖的。他们会否互相想念呢﹖再次相见的时候又是怎样的情形呢﹖守着一个女人一个家庭的时候会否在挂念另外一个女人呢﹖人是那么无奈,因为我们的感情总是超出我们所能控制的范围。我做着种种猜测,没有人告诉我答案,因为那些往事是一个永不磨灭的伤疤,谁都想忘记,谁都不愿再提及。谁都想把它尘封起来,我这些文字会否伤害一些老人呢﹖我只能说抱歉了,我只是想描述一些爱情,尽量客观地讲述一个和爱有关的故事。在那个不轻易说爱的年代里,爱情也许更来得强烈,所有的言语都用行动来弥补了。妈妈说她曾经对婚姻失望过,因为外公,可是爸爸让她对婚姻重新有了渴求。但是最后那个伤害她最深的人也就是给了她希望的人。给妈妈介绍伴侣的媒人一直都有,可妈妈总是以我为借口把他们谢绝了,妈妈说孩子还小也许接受不了一个新的爸爸,而且我们目前的生活也很好。我知道妈妈是始终爱着爸爸的,我们的餐桌上一直放着三双筷子,妈妈一直期待有一天我们正准备吃饭,突然爸爸推门进来说我回来了,然后大家一起吃饭,爸爸在外面溜达了一圈终于想到要回来了。15年过去了,餐桌上还是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我想爸爸也许是不会回来的了,他也没有勇气面对那么多年妈妈始终如一的等待。有一天我在路上看到爸爸,那个时候我和蝈蝈在一起,我看到妈妈叙述中那个英俊的穿军装的男子如今成了一个平庸的中年男人,他的身材依旧挺拔,可是体态已经臃肿。他也许已经放弃了对爱情的追求,因为走过了一个浮躁的年龄;他也许已经开始习惯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爱情开始成为他生活的奢侈品。我没有叫他,因为在我说话流利的时候我就没有过当面叫爸爸的机会。我的喉咙很干涩。那两个音节总是让我感觉陌生。他也许也不愿看见我,也许看见我他会想起以前的日子,也许他会有负疚感,也许他会后悔曾经的决定。妈妈一直不让我声讨爸爸,因为她爱着的男人一直是她心目中完美的男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受到任何伤害。那份爱从妈妈的20岁维持到我20岁都没有变。妈妈说她的心中没有恨,真的,因为爱占据了所有的空间,就算有恨,那也是遗憾的释义,遗憾自己的爱情太薄弱不足以挽留爱人,遗憾没能和自己的爱人过上一辈子。我时常怀疑自己的感情,是否真的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还是因为不想打破现有的生活节奏而勉强自己死心塌地地爱他。如果没有爱,那么我们的开始和进行是怎样一个美丽的错误﹖寒冷的冬夜,我们坐在丽娃河边开始讨论分手的问题。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开始坠落,最后泣不成声。除了落泪,我居然没有了任何言语。脑子里一片空白。情感却是满溢。蝈蝈开始陪着我一起掉泪,一个男孩的眼泪,多少是有些弥足珍贵的。我执拗地在寒风中站了一个晚上。脚下是一地的湿透的纸巾。我们没有分开,我病了两个月。妈妈有时候回家会把自己关在房里大哭一场,我知道她肯定是在街上遇到了爸爸和他的那个女人。妈妈那个时刻肯定是心痛到破碎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对着其他人微笑,浓情蜜意的微笑,留给自己的只是一个毫无表情的背影,那该是多么惨痛的遭遇。可是妈妈很快又会笑着流泪,她说看到自己的爱人幸福地包围在爱情中,看到自己的成全有了收效,那么还有什么值得哭泣的呢﹖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眼泪像失控了的自来水龙头。蝈蝈说你和你爸爸很像,也许吧,妈妈经常会长时间地看着我,我想她看到了那个影子一样的男人。回忆和怀念是可以支撑一个人的情感的。我让蝈蝈说他爱我,可是他坚持说不。他说言语的分量太轻了。这是他惟一在我面前执拗的一次有一次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停下了脚步,因为我的鞋带散了,我照例把脚伸给蝈蝈看,他蹲下来认真地帮我系鞋带。不断有人从我们身旁走过,不断有人回头看着埋头苦干的蝈蝈。甚至有几个年轻的男孩子以轻蔑的眼神看着蝈蝈。 “蝈蝈,你愿意帮我系一辈子的鞋带吗?” “当然愿意,如果你愿意把这个终身任务交给我。” 我想蝈蝈已经对我说他爱我了,只是方式有些特别而已。外婆说要安排好自己的晚年生活,于是她开始参加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学交谊舞,学唱歌,学太极拳,总之是把她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这样的计划其实还包括了外公。外婆以为外公会和她一起走过一段轻松愉快的晚年。生命开始进入倒计时,所有的恩怨都抛弃了,向往的只是平静和祥和。可是外公还在广播站,他现在是县城广播站的站长了,没有合适的年轻人接他的班,于是他退休以后继续留任。每天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闲,别说陪外婆参加俱乐部,就连一起吃饭的可能性都被剥夺了。外婆说外公太辛苦了,应该给年轻人锻炼的机会,不要把什么事都揽在自己身上,外公说年轻人办事马虎,他一定得亲力亲为。外婆不再说什么,只是选择了晚归。终于家庭战争爆发了,外婆说既然大家都不满意对方的生活方式,那就离婚吧,一段错误的婚姻维持了那么多年,是该到结束的时候了。外公说既然你一直觉得这是错误的婚姻,那么我给你自由好了。这场战争延迟了20多年,当初外婆在见到那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结束婚姻吗﹖当初外公经过一番斗争最终留下了,现在为什么要选择离开﹖我相信这是一次迟到,20多年来,始终放不下的包袱终于激起了这次战争。我肯定那个隐秘的女人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导火线。她终于又浮出了水面。她现在还好吗﹖她能感觉到自己在决定着两个人的命运吗﹖也许是太晚了,早在20多年前,她就被牺牲了。她的内心早已平静。三个人的战争最终是要有个人牺牲的,比如她,比如妈妈。也许我是在蝈蝈说要离开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他了。他说他要走,要到一个能够发挥他才能的地方去,上海太小,无法容纳他。蝈蝈还说这些日子以来让我受了那么多的委屈,他实在不忍心再拖累我,他说我总能找到一个比他爱护我更多的男子。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妈妈所谓的山崩地裂的感觉,尽管我还没有过电闪雷鸣的感觉,但是我确认我已经爱上他了。那个时候我突然找到了一个很久以来一直困惑着我的答案,那就是如果有一天蝈蝈落魄了,那么我一定还愿意和他一起走过人生最艰难的日子。我对蝈蝈说起一个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叫《哀伤》,一个贫穷的老头送老婆去医院的故事。是说老头在暴风雪中看到老婆还没有到达医院就已经断气了的哀伤。他触摸到老婆冰凉的手并明白她已经死了时,他哀伤地哭起来。他还没来得及和他的老婆好好生活,也没有来得及向她表明心迹,怜惜她,她就死了,他跟她一块儿生活了四十年,可是那四十年如同在雾里一样地过去了。尽是醺醉啦,打架啦,贫穷啦,根本没有觉得是生活。事情多么不巧,正在他觉得可怜这个老太婆,觉得没有她就活不下去,觉得对她十分抱歉的时候,她偏偏死了。那么一种哀伤,让我痛彻心肺。我泪流满面地对蝈蝈讲述这个故事,我是想告诉他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们不停地吵嘴,争执,闹别扭,好像日子一晃就过去了,当我觉着我离不开他了,我觉着他已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时,我觉着我以后要好好和他相处时,蝈蝈说要离开我了。我终于体会到了老头的哀伤。可是我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其实很早就想对蝈蝈说我爱你,好爱好爱,是那么浓烈的爱。火热的,让我滚烫,却也灼伤了我。我一直没有机会对他说,因为我以为我们会有长长久久的未来,我以为我还有很多时间来酝酿我的感情,我一直在等待一个适合的机会对他说我爱你。可是蝈蝈要走了,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他了,他不会再蹲下来帮我系鞋带了。我们这个关于一辈子的承诺就这样成了泡影。妈妈说过爱一个人要给他选择的权利。我想是的,我把选择的权利同样给了蝈蝈。蝈蝈走后,我把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泪水湿润了我脚下的每一寸的土地。我曾经无数次面对蝈蝈泪流满面,他会吮吸我咸咸的泪水。可这一天我独自流泪。我号啕大哭。我的爱人远走了,在地球的另一端,他会知道我为他这样排山倒海地流泪吗﹖我的眼睛酸胀得厉害,那种疼痛一直在提醒着我我曾经那样深地爱过一个人。可是我想我要微笑,从今往后,我要选择微笑,也许我的眼泪也开始干涸,那么多的泪水曾经肆无忌惮地滋润着一个人的情感麦田。我20岁的爱情终于终结,一个终止符,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放假回家的时候,看到了憔悴的外婆,外婆真的是憔悴了,不再鲜活亮丽了。好像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的战争。好像看透了人生的真谛以及面对了命运的残酷。妈妈说在闹离婚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外公住院了,外婆一下子就垮了。我在医院看到了他们,外公躺在床上,专注地盯着外婆,外婆在削苹果,然后把削好的苹果用牙签插了给外公吃。外公也拿了一片给外婆吃,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那个时候,夕阳的余辉透过玻璃窗照在两个老人的身上,温和的光,见证了所有潮起潮落的日子。就这样白头偕老吧,太多的风风雨雨都一起走过了。外公终于放手了广播站的工作,他有时候去那里指点一下年轻人的工作,但更多的时候是陪着外婆去参加各种各样的俱乐部。老俩口甚至被当成是模范夫妻的典型了。外公现在的任务是在尽量短的时间里学会交谊舞,和外婆一起参加一年一度的老年交谊舞大赛。外婆又恢复了原先的魅力,整个人异常光彩起来,像是一个刚进入恋爱周期的年轻女孩。外婆说爱情不是年轻人的专利。我偷偷地帮妈妈在报纸上登了征婚启事,妈妈才过四十岁,她还有享受幸福的权利。妈妈的条件其实真的很好,幼儿园园长,气质很好,性格开朗,就是做饭不算高手,有时候健忘些。妈妈的照片和故事登在报纸上以后,收到了很多很多的来信。我开始帮妈妈整理所有的来信,按照年龄来划分。其中一封,我看了很久很久,直到眼泪都流了出来。“你是我的太阳,在这个温暖的冬天……等到风景都看透,你还愿意陪我看细水长流吗……” 那是爸爸。有一天我到了40岁,我看到镜子中的那个皱纹遍布的妇人,我会哭的,然后我跑到阳台上开始怀念我20岁时候的爱情,我想回忆的时候我的嘴角也许会有笑意。一个人的青春就这样走过了,总有些故事和情绪长久地留了下来。有一天我侥幸活到了六十岁,我已经开始远离镜子的威胁,我的女性身份不再那么明确了,我有在太阳底下会发亮的白发,我每天小心翼翼地洗我的假牙,我的单眼皮会因为皱纹的缘故而变成了双眼皮。我会在街上碰到我20岁时的情人吗,我那个时候一定不会哭,而是选择大笑,一个快乐的老太遇上一个同样快乐的老头。这是我的故事,和妈妈的故事,以及外婆的故事。很简单。我想,人生原本就没那么复杂。
+++黑猫不睡 张悦然
+++黑猫不睡 张悦然
题记:晨木,墨墨一直在我心里绵绵不绝地唱着,你可能永远不会了解。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迁细的白色流苏同迁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
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很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色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用它的暖桔色慰籍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我启示。是晨木在发疯似地找我。
这是一个对我重要的女孩。见到请通知我。晨木在上面简单地说。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我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那淡淡的肥皂香味的气息似乎在迫近。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也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并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之间不能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宏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对父亲讲话维的语气对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固执的。她是夜一般的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颜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之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的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与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坐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
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老罢。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地永远疼我吗,你会扯着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色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个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我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蕊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发情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也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我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完整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唯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这个可怕的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
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扶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是深深浅浅的血迹。她蜷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只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了。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爱我,就带走墨墨。
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担。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有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慢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有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在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呵,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却无法确认。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丛,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围布满同色的蚂蚁在爬动,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着大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子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墨。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再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蚀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现在她死了。
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已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 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早已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向何方的那半张上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虚幻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赤道划破城市的脸 张悦然
+++赤道划破城市的脸 张悦然
一我在这里。 在28度里过圣诞。去乌节路看别人的热闹。圣诞树魁梧得不让我看到他的头顶。蜡烛艳媚到使我忽略掉她的眼泪。小小的云彩在下午两点的时候总是可以酝酿出一场雨。打发晒太阳的小猫回家去。 看到好看的楼房上有大大的横幅。是上帝在和信徒对话。 “出门不要忘记带伞,一会儿我要浇花。 ——上帝” 住的地方附近有很多教堂。粉红,暖橘的颜色,探出头来的人笑容安和。离家很近的教堂边有一块黑色的幕布。白色的英文。 I am here. ——God 住的地方离它很近。夜晚时在归来的夜车上寻找这块幕布,看到它的下一刻就到家了。它使我安心。 穿越西海岸的高速路去看海。 有风筝下坠或者上升,有滑旱冰的孩子跌倒或者爬起。海突兀地出现。明明暗暗的船。船灯爬上热带树的肩膀。工整的笑容在海水里暧昧起来。白色沙子里的赤脚。走着走着突然上面有眼泪掉下来。从热带的天气里掉到寒冷里。冻伤了我的脚。 走很远很远才可以到地铁站。没有一个城市的地铁可以像新加坡的地铁,它有时候在地上有时候在地下,不确定。靠在门口的座位上睡觉,地铁忽然从隧道回到了地面上。被刺眼的阳光叫醒,眼睛干燥地看着这个潮湿的城市。看见表情冷漠的中国大男孩。他已经长成一张适合这个城市的脸。不再细腻敏感。于是避免伤害。已经穿熨贴的西装,可是仍旧背了JANSPORT的大背包。握着CD机。熟悉地不担心坐过站。也或者是厌倦地不在乎坐过站。没有笑,没有人依偎。脸庞有水果芬芳的女孩子肆无忌惮地席地而坐,在地铁的门口位置。耳朵上的耳环亮亮晃晃。身边的欧洲男友迷恋着她的半边脸。听她不停不停地讲话。引人入胜。 我想要一个人。过来,坐下来,听我讲话。不停不止。 太有秩序的城市没有人会在街上流眼泪。所以如果我当街哭起来会很突兀。PUB门前的孩子们居然都有很乖的脸。喝酒是一件认真的事情。醉是意外,不会发生。 很多美丽的别墅。喷泉和寂寞的狗。门上的报纸到傍晚时分还是没有人取下。车子亮得像是吃了满嘴的阳光。 我在这里。赤道差一点就划破这城市的脸。她姣好寂寞的脸。留给它热带雨林作为纪念。事实上我总是无谓地担心这个城市在一点一点移向赤道。赤道像箭一样穿破城市。我被永远悬在这个不停跳蹩脚摇滚的大水球的正中央。 我在这里,在喧嚣的茂密森林里。打电话给离开的城市。问:我走之后错过了多少场雪? 欣慰的答案:你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下过雪。 二夜晚的时候会认真地听CD。 11点总会接到一个电话。我先跑过去关掉音乐。打开灯。我披着头发,踢掉拖鞋,奔向我的床。电话在床头。我快乐地扑在床上,拿起话筒。 电话里没有人讲话。只是一种清脆金属的声音。 哐啷。掉在一个金属容器里。明澈的响声,不会散去。 我不说话,电话不说话。我是微笑的。因为我把镜子放在我的对面。这个时候我可以在镜子里好好看自己,我只有这一刻笑容里没有揉杂昨夜残碎的梦魇。我是多么可笑和可耻呵。我发现这个时候我会特别美,我就在这个时候照镜子。沉默和我蔓延的笑持续几十秒,电话轻轻挂断。我满足地放下听筒。这是我每个夜晚的必修课。最后一节,代替了我在睡前吃巧克力和糖果的坏习惯。这是一个甜蜜的仪式,它换来我的一个好梦。它使我本纯地像个孩子。是上帝宠着的定时供给糖果的孩子。 电话那边的叫做卡其的男孩就是上帝给我的最大赏赐。 有一天,他爱上了我。他决定永远爱下去,他决定为我建造个什么,收服住我。可是他还是个小孩,他知道我不肯相信他。那一天他急匆匆地去换了很多硬币回来。他说他会每天存一枚硬币。一枚硬币代表爱我一天。我笑着对他说:很好啊,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至少也有好多的钱啦。满满的的富足感。 他说我们很老之后,我走不动啦,就坐在床上数这些年来存的硬币。我让我们的孩子换好多硬币,然后让他走开。我开始进行缓缓的安乐死,一切活动开始渐渐终断,只是每天记得放硬币。我们两个人,守着一大堆硬币,逐渐死去。 可是我还是离开。 他每晚睡前打电话给我。不讲任何话,只是让我听好听的硬币掉进储蓄罐的声音。有时我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现在他需要打国际电话。可是仍旧是那一声金属和金属的耳语。可是我开始很难过。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可耻的样子。我选择离开,我来到这里,很远很毅然。可是事实是我仍旧靠他的电话来维持生活,换得微薄的笑容和生机勃勃的梦。 我常常梦见金属容器没有底,硬币掉下去,却掉不到底,一直一直下坠。爱以一枚失踪钱币的形式终止。 事实上我知道一切都会结束的,一枚闪闪钱币的销声匿迹和我滚滚而来的灰色梦魇。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突然到来,就像我永远不清楚新加坡的地铁什么时候在地上什么时候在地下。 卡其和我用了一个夏天的时间去散步。我有一个夏天的时间都可以在Kenzo的男用香水味道里看到他灼灼的眼睛。 我被这样的一种香味拘囿。清泉之水是它的名字。在那个夏天敲得我心咚咚地响。 我们在傍晚的时候出去。我心情不好可是精神抖擞。他站在街角等我。我每次出现的时候他都不会笑。很奇怪。他不笑。很认真地看我走过去。我是有一点失望的,因为我想我突然出现的那一刻他应当有很本能的反应。笑是一种心爱。可是他严肃地看着我。他的嘴唇很厚,紧紧闭着的时候尤其有使我想撬开的冲动。他的头发一根一根竖着,一个夏天都长得很慢。我染过三次颜色后他的头发还是没有长出一个艺术家风范。他是好看的。等我离开他很久之后我才这样说。 小巷子里有个卖CD的小姐姐在黑黑的狭长小店里日日朝朝和一些偏激阴郁的CD们做伴。她会留心爱的CD不肯卖,等等等像是要嫁个女儿。她等来了卡其。卡其将是她那些CD的最好归宿。卡其的CD如果拿来卖,一定有她3个店子的规模。她看卡其的时候眼睛会发亮。因为卡其几乎可以猜出所有她喜欢的乐队。她喜欢Cocteau Twins ,喜欢Lamb,喜欢P.J Harvey。Tori Amos的Little Earthquakes她是根本不会拿出来卖的。认识卡其以前我知道得很少。我不知道这些人特别特别虔诚地忙些什么。卡其牵着我的手很小心地穿过那条实在太狭窄的小巷子,走到尽头去小姐姐的店子里。像一堂补习课一样,我用脑子代替笔记本,记下所有我要补习的音乐课程。我听他们讲那些陨落了的乐队,好象在说他们失散的朋友。 夏天过完的时候,卖CD的小姐姐在门口贴了迫于生计低价转让吉他。我们都很难过。 那个夏天对于我们是一种等待状态。我们谁都不知道等待什么。他说他等待头发变长,我说我等待着用完Lancome的香水后就换和他相同的Kenzo。他说他等待Esprit的店子里出售男装,我说我等小巷子里卖CD的姐姐为我再找到一张Tori Amos的Little Earthquakes。他说他等待逃离,从这里,到那里。我突然严肃地说,算了吧,我知道你永远不会的。 他厌倦了家的时候的确会选择出逃,可是他总是打电话给我。我就会攥着一把钱穿了拖鞋去巷子口接他。他没有一点要出逃的样子,没有带钱,没有任何行李也没有我的照片。我总是先领着他去吃一顿饱饭,他安静地跟在我后面,不发一言。他不会问我要烟,尽管我知道他是抽的。店子打烊前我会说服他回家。我每次都会成功。就是这样半个夜晚的出逃不断重复着, 重新回家之前他先送我回家。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路。是我在的城市里最古老的路。曲曲折折,周围会有泉水,柳树。影子多到纠缠撕打。 分开前我们会对视,我们有着多么相象的脸,绝望和无畏是我们脸上的主题。我的手和他的手离得很近:我知道他有牵起我的手带我跑走的念头。他只是那么单纯地想带我走,救赎一样的,带走我。无关后果,无关爱恋。他知道他养不活我,可是那跟我们逃亡这件伟大的事件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男孩了。没有杂念地想要带走我,不会踌躇在一个怎么照顾我,怎么给我什么乱七八糟的幸福的问题上。 我是多么迷恋卡其那个时刻的样子呵:他站在我家门口,很多很多次,他的手离我的手很近。一念之差,可能他就拉起我的手带我走了。我保证他没有这样做绝对不是因为任何的担心和犹豫。只是他没有非想在那一天这样做。他看到以前的很多日子都是这副模样,他于是以为以后的很多日子都会是这个模样。他觉得这是哪一天都可以完成的事情。又或者他以为是迟早的。 在卡其的世界里,事情干什么要计划呢。 他毫无根据地觉得我们毫无理由地就会一直在一起。 如果他牵起我的手我是会和他一起走的吧。我会的啊。我在他离家出走来到我面前我还穿着拖鞋没有关好家门地站在门口的时候就想对他说,你带我走吧,我知道他一定会说好。可是我明明知道,他没有带钱,不会任何谋生的手段。他只是当这是一次春游。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象他和我的出逃。我们在风里牵手奔跑的样子:他的头发已经长了,我们的Kenzo香水味弥散在整个秋天。我和这个视野里只有今天的男孩一起就这样走掉了。 我的头发会不会在风里舞得很好看。我因为喜欢流苏穗穗们在风里跳舞来附和我的头发,还是坚持穿了我的层层叠叠流苏的长裙子,牵牵绊绊,怎么也跑不快。卡其会不会因此而生气呢。我颈上的项链手上的手链奔跑时撒了一地,卡其会不会允许我停下来回去拣。他有没有带手帕给我擦眼泪。有没有带柔软的娃娃或者熊让我抱着入睡。有没有带维生素对付我溃烂的牙龈。 我答应陪他拍他的电影拍没有人看可是高贵诞生高贵存在的电影。在很多地方旅行,有可能都是些很穷的地方。相似的山山水水也可能会看得我开始打呵欠。开始抱怨,彼此诅咒和吵架。可是终究不能分开。 那样的生活不用我买菜做饭,不用和婆婆吵架。不用养一个孩子。 他说还是要有一个家的。房子最好在铁路旁边。不通煤气不通电话不通有线电视,唯一通的是远方。火车隆隆地过。他突然就会有了灵感:我们去那里吧!于是我穿着拖鞋散着头发攥着把钱就跑到门口的火车站买下一车次的火车票。他的机器里换了新的胶片。穿结实的裤子鞋子。不再需要任何化妆品。除了我们心爱的Kenzo。 会有很多朋友。是我们共同的。长得奇形怪状的朋友,活得千奇百怪的朋友。聚会的时候就在昏昏暗暗的酒吧里放我们的刚刚拍好的电影。也许会有人认真地掉了眼泪。我和卡其做在最后一排,很满足。 我没有什么首饰除了一个戒指。 戒指是他用钳子和铁丝和一个下午做的。亮了一周就暗下去了。奇怪的形状,缠缠绕绕成一个笨拙的心。其实它粗糙的边角经常划破我的手指。可是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 卡其问我说,你知道Bonnie和Clyde的爱情么? 我居然没有看这部60年代美国的经典影片。我摇头。 是两个罪犯去杀人放火的爱情,卡其说。 “在阳光下相视一笑,被警察打成色子。”这是卡其喜欢的爱情。 三我在这里。 我拥有一台手提电脑,一排香水一大堆卡其寄来的CD。这就是我在这个城市的全部财产。 我在这样一个精致的城市里,生活越过越粗糙。我很久没有染和修剪我的长头发,反正再也没有机会让它们和卡其去风里舞蹈;我忘记给指甲涂颜色,它们一边长一边断掉,短裂的声音像一种诅咒;夜晚甚至忘记摘掉隐形眼镜,在听过卡其的电话之后匆匆倒在床上,反正总有眼泪代替药水温润干涸的眼睛;手表很久都没有换,摘下来时,下面露出一小块没有遭遇热带的皮肤;我的手提电脑因为塞得太满,开机之后就建议我要清理磁盘,我明明知道不听它的话的后果是我的所有文字和那些好看的Flesh统统会丢掉,可是我仍旧把它塞的就要呕吐,我觉得它的充实或者可以象征我的充实;我的手提电话经常忘记充电,再打开的时候语音信箱里积满了很多人的不同声音,可是无论如何晚上11点的时候我会充好电池,我要等我的天籁。 我过着潦草的生活,可是我爱着物质,所以我首先爱上了这个城市。卡其会知道么,我在这里几层高的叫做HMV音像店里毫不费力气地找到了Tori Amos 的Little Earthquakes,它整整齐齐地站在有名字和标码的架子上,有别于巷子深处那个小姐姐的小作坊。 饼干精致到一块一块出售。每个有它们自己的盒子。情人节的时候要写名字在上面,颜色鲜艳地像是俘虏了彩虹。 寿司像雪糕一样到处出卖,谁还记得它严肃的日本国籍。 《小王子》的英文本是那么地好看,小王子的金黄色头发果然是麦浪一样的闪光和舞动。那是卡其喜欢的小孩,卡其认真的样子和他很像。可是小王子追根就底地跑啊跑,卡其却站在原地不动。我就这么对着小王子的画片,想到。粉红色Body Shop里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身体每一部位都可以享受特殊的呵护。我等了一季也没有等到它打折,所以没有机会尝试。我已经由迷恋它到了见到它就想轰炸。 Swatch的手表在这里都可以平民化。透明糖果颜色的手表可以被小孩子当作玩具挑挑拣拣,不用拼命拼命地祈祷,才能在圣诞节得到。 走很远只是为了看看这些物质。看它们精致的脸看得怨恨起来。于是总是在它们折价时幸灾乐祸地笑。有时候又忍不住走近,触摸那些高不可攀地温暖。我知道樟宜机场在东海岸。站在海边就可以看到飞机的起落。那很多只冷漠大鸟的程式化表演。可是为什么我看到厌倦还是不忘记落下眼泪。 我眼睁睁地看着除夕降临在夏天。真是可怕。除夕夜东海岸看大鸟们表演。夜来了,新年还有春天。可是可是我还没有看到一丁点我曾嗤之以鼻的俗颜的中国红色。勒令自己相信自己是有人可以等的。于是去了机场的大厅。冷气来袭,我就躲去Starbucks和Delifrance喝咖啡取暖。三十分钟会去看一次班次降落的预报,很认真地念“China”这个名字。拿来许多明信片涂涂写写,画带翅膀的心的形状,然后给它画上眼睛。看着它,最后给它画上眼泪。早晨的时候睡过去,忘记拜年。 四我在无数的文字里都想讲我的家。可是没良心的我总是用它们来写了我的卡其和一些像他的男子。 我从来没有写我的爸爸,那个对我那么重要的男子。 我的爸爸很喜欢车。他去韩国的时候带回来很多韩国汽车公司的精致汽车模型。可是那时侯我很小,我不知道它们是爸爸喜欢的,我在同班的男生过生日的时候偷偷送了给他。 我从小就很会取悦男生。 我的爸爸很生气。生很久的气,我一直记得,所以我下决心要给他买一辆最好的车子,当然真正原因是因为我太爱他了,我太崇拜他了,我要让最好的车子给他做奴隶。我的爸爸不怎么相信我。我小的时候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女孩,除了很会和他顶嘴之外没有什么特长。他深刻地记得给我买的电子琴是在储藏室闲置。可是我越长就越不一般了。不知道是什么使我高贵起来。后来我相信那来自我爸爸的基因原本就是高贵的。他们喜欢我写的文字。他们知道我穿奇奇怪怪的小衣服,功课很好。后来我被很多人认识,他们都喜欢我宠我像一个公主。大家相信我会有眩目的未来。我的爸爸惊奇地发现我以一种他未曾想象到的速度飞翔起来。最后就是在我爸爸都要相信我可以给他买好的车子的时候,我自己反而不相信自己了。 因为我喜欢上了卡其。在夜晚和溃烂中发光的小破烂。 开始我很恐惧。他给我听Tori Amos的歌。我听到那个女人的声音和唱片机的磁头纠缠起来,她像一只蚕一样迅速用她那些质地柔软的丝控制了我。消灭我的春天。我想看看这个把我的天空粉刷成黑色的女人。可是当我看到Tori Amos在阳光安和的午后恬然地抱着小猪哺乳的专辑封套时,我惊栗地意识到我已经在一个洞的底端或者是一张网的下面。可是卡其说,不对,都不对,其实你是在男孩卡其的爱里面。我抬起头,他有和我一样绝望和无畏的眼睛,我们很像。 我们真是绝配。我们靠一些精致得没有破绽的梦就可以快乐起来生活下去。常常是耗费一个下午来研究Tori Amos拥有多么可怖的过往和多么凄厉的声线。他如果把cocteau的CD放进唱机他就一定要赞美很久那个声音妖娆的女子。或者我们再看一遍Lolita,三张碟的长片,我总是呵欠连天,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地陪他一遍遍看这部黑白的粘稠的电影,他会不时发出对库布里克的赞叹,我却说其实你把电影拍得像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一样短也会很好。然后我们必定会话锋一转,发表对岩井俊二无懈可击的电影画面的认可。 潜水到一个电影里去生活。 我常常哭,每一颗眼泪都落到他的掌心里,可是多得像江南雨季一样遭人记怨。同时,我喜欢上了酒吧和后半夜,喜欢上了不切实际的逃亡。我觉得自己要烂在里面了。可是我还是想到在我烂掉之前要给我爸爸买车。 我的爸爸是有钱的,他自己的车子不坏。可是我就更难过,因为我变得越来越优秀,可是我仍旧是除了和他顶嘴以外什么也没有做过。然后我就开始烂掉,甚至还企图逃走。 我无数次感到我的爸爸伸出他的大手奋力地托起我,把我暗悒的眉角照亮。就像小的时候每年的元宵节他带我去看灯会的时候,他总是会奋力地托起我,让我高高在上可以触碰到那个最高最亮的那个灯笼。 我高高在上如一个公主,那个时候我一无是处,可是我嘴角上翘,高贵如一个公主。 可是我还是没有触到那个南瓜形状彩虹颜色的灯笼,我任性地哭了。 我的爸爸说不要紧,灯笼年年灯会都会有,我长大之后就会触摸到它了。可是爸爸不知道我在长大的过程中溃烂,我因为溃烂而委琐。我更没有可能碰到那个灯笼了。我想到我还欠我爸爸19年的爱,,还有对我的美丽公主未来的期望以及偷偷送给男生的韩国小汽车。 所以在我开始读大学的时候,在我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之前,我得好起来,向我的灯笼出发了。 长大的过程其实就发生在某个平凡的夜里,很快很快,满身都长出触角想要触摸昂贵的物质,欲望把我诱骗出电影和音乐的河流,给我换上崭新的干燥衣服,我竟然很快忘记了我曾经潮湿过。 我终于知道物质可以使我真正高贵,他可以把我装扮成原来的样子,我爸爸不会知道我青春的这段腐烂,我仍旧是一个公主。 我不动声色地远离卡其。 我们白天见或着不见,可是夜晚仍旧会有那个金属的电话,咚地一声,我承认我依赖着这个声音,可是我知道它们影响了我伤口的愈合,它们让伤口绽放如花,可是继续烂下去。 我想其实我是知道的,卡其有要带我走的念头,这就足够了。我无法跟他走了。因为他的未来总是悬而未决,他还没有长大,我等不急了,我得快点快点给我爸爸买车子,那是我一个人的事业,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了。 我有一段时间失踪,埋头读书。我的Handphone在11点的时候还是会按时响,放硬币的声音,再没有什么了,他不问我的下落。我周末回家的时候门口会有大包的CD。很多我挂念的乐队。可是没有只言片语。 我决定去赤道上的那所热带雨林里的大学念书。 终于在冬天来临前,在一个寻常夜晚卡其打电话来下的时候,我突然开口讲话了,我说,卡其,我要离开了。我还是没有听到他讲话,我所听到的所有是很久的沉默的鼻息,然后硬币落下来,像所有过去的日子一样地落下,笃定的声音,纯澈的声音,落下。 我再也看不到在巷子口站立的男孩悬而未决的那只手,在空中,想要拉起女孩的手。走。 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懂得,纵然是那些灿然的物质,也没有那只手对我产生的诱惑大,那只手能够领我到达的地方是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的了,可是它长着一张叫做幸福的脸孔。 后来我来到在这个赤道边的城市,常常梦到它的脸被赤道穿破了,我猜可能是它在凭吊我那张叫幸福的破碎的脸。 五我在这里。 过年的时候我想要找到一个刺激又便宜的娱乐。 于是我去穿耳洞。黑洞洞的店子。店主大约是太清闲了,没有客人可以穿,他就把自己身上穿满了洞。有些漂亮地像花有些丑陋地像爬虫。 我被安置在一张很高的椅子上。他在开始之前,我两次要求他离开座位。因为店里面的重金属乐使我耳朵上的每一根神经都太活跃,等一下会很痛,所以我要他关掉了它。之后我更建议他把门暂时关一下,我不喜欢别人观摩我的疼痛。 我坐在黑暗里。我想起卡其说会买鱼骨的耳钉给我,我觉得卡其的东西总会把我打扮地很美,我就满足地笑了。忘记了疼痛。 可是我的耳朵还是抗拒了钉子挫败了我的梦想,流着血。我和我的耳朵彼此怨恨着。我仍旧不肯放过它们。频繁地更换着耳环。 我经常把耳环从这一面的耳朵穿进去却怎么也不能在另一面找到出口。我的耳朵像一个无底洞,漾满了疼痛。我的耳洞像一双刚刚睁开的眼睛,淌红色的眼泪,在我照镜子的时候无比哀怨地看着我。 那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的最初的日子,我带着我流血的耳朵匆匆地穿进穿出地铁站,我带着我多余的眼睛,仔细审视着这个城市。 我一直不曾用任何药水。可是后我还是在电话里告诉了卡其。卡其逼我去买来药水,每天提醒我治疗。是他治好了我和我耳朵的纠纷。其实本来就是这样的,我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很听他的话,所以我的心让他来居住,我的头发在我跟他一起的时候才会卖力地长。 耳朵差不多好了的时候收到卡其寄来的耳环,像幼小的植物一样栽种在我的耳洞里,奇怪的是,这次居然一点也不痛。 耳朵终于可以带很大的环环和很长的穗穗了,睡觉的时候它们会兀自轻轻唱歌。我听到它们无数次说到卡其。 六 我走的时候我爱着的城市飘着小雪,我和卡其两个人去做摩天轮。萧条的摩天轮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发现它和我小的时候一点都不一样的,其实它转得很快很快。像年轮一圈一圈深刻地刻画下。卡其说其实你再等等我,我就要下决定离开了。带上你一起。 当时摩天轮上到最顶端。我终于又看到了我那逃亡的梦想像那块支离破碎的云彩一样挂在天上。雪花飘过来很轻易地就捣碎了他的承诺。 我轻蔑地笑了。忘记谁跟谁说了一句再见。 七我在这里。 我再次用英文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又在那句话的面前停了下来:木月死后,村上写道,惟有死者永远十七岁。 十七岁看的时候我心里只爱着十七这个年龄。我其实一直溃烂可是我也一直在爬升。 现在我再次遇到这句话的时候经十九岁了。我顺利地活着和衰老着。现在我知道当我在摩天轮的最顶端的时候就已经在一个顶峰了,那个时候我要是扯着卡其从摩天轮上跳下来我该多么完好呵,没有一丁点衰老。 卡其仍旧夜晚11点打电话,钱币太多了他更换了储蓄罐,可是新的容器声音听起来空旷地使我心悸。他仍旧每个月都寄CD给我,我可以从CD中知道他现在喜欢的音乐。后来的是歌剧。我不喜欢的沉重。我觉得什么变了。 春天开始的时候他说他买下了卖CD的那个小姐姐的吉他,他有10个以上的固定听众。 春天中间的时候他说有人说他变得比原来好看了因为他长大了。春天末尾的时候他说他挣到一点钱因为在电台做兼职。他说Kenzo对他已经是太便宜的了。 我终于等到了那个不一样的电话。仍旧有钱币的声音。可是那一天有很多很多钱币的声音。两个城市都在下雨。我无比清晰地听到无数枚钱币的声音,很吵。终于卡其说,我爱你是会很多年的,可是眼下我真的下定决心要远行了,所以我把以后很多年的钱一并放进去。 不再有讲话的声音,钱币继续落下,哗哗哗,我未曾见过这样倾盆的雨。 钱币的大规模到来终于又一次使我康复的伤口心甘情愿地绽放如花。仍旧有很多的CD寄来。 可是这一次是太多太多的CD。中央邮局用电话联络我去那里取。我搬着巨大的一袋CD上下地铁。 地铁从地下穿行到地上的时候我刚好读完卡其的信。 卡其说CD是我和小巷子里的姐姐一起送给你的。因为她要和我一起远行所以结束了那个店子。 地铁遭遇到了阳光。我抬起眼睛。原来如此。说卡其好看的应该是那个小姐姐吧,我也想说的,可是我一直都没有说。是小姐姐做了他吉他的固定听众的吧,我应该留下听的,可是我在这里。他不再用Kenzo是因为小姐姐钟爱的不是这一款吧。这是我无法妥协的,纵然有一天它和花露水一样价格。 卡其终于长大了,他终于远行了。可是他悬着的手碰到的不是我。他的成长就像新加坡的地铁突然钻上地面一样的突兀,我不能忍受乍兀的阳光,所以打算下站下车。就像我在卡其的成长中中途退出是一样的。 只是为什么我生活在他地下的黑暗中的那一段。 我下了地铁之后决定跑一段。要是那种头发飘裙子飘的奔跑。我没有一只手可一抓住,我只有很多的CD在白色塑胶带子里来回碰撞。它们使我想起小巷子里的店子。黑黑的。像一个隐示未来的洞穴。 这些CD可真沉,我怎么跑也跑不动。我停在一个角落里无比沮丧。 卡其和小姐姐去旅行了,而我住在小姐姐原来的洞穴里。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只给他们看门的狗。一只听见钱币落下的声音就非常痛苦的狗。
+++我说 等一等 苏德
+++我说 等一等 苏德
阳光开始变得温柔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已经过去。我姓诺,名曼底,很多人都会想到那场战争,可我不具备任何的杀伤力,现在牙疼,半边脸肿了起来。前天是我又一次的生日,我没有年龄,似乎过了很多次的20岁生日,此刻嘴里咬着一块冰,慢慢地融化冰住牙床深处的那颗长了半年也出不来的紧跟牙,牙医总在我痛苦万分的时候开给我零零种种消炎药并且提醒我等消肿以后一定要去把那颗牙给拔了,因为拍出来的片子显示它长歪了,畸形地抵住前面的大牙,所以永远都长不出来。而我却总在消肿以后迟迟不肯去他那里,始终,我希望保全我的32颗牙齿。
今天早晨我站在篮球场上双手趴在铁丝网上抬头看梧桐树的叶子,忽然我告诉身边的隆隆,很久很久以前我所向往的生活便是这样,透过梧桐的叶子看阳光,闪亮闪亮的,却晒不到阳光。虽然我牙疼,可我却真的看到了这样的景色,我把头抬得很直阳光却不刺眼,我开始流眼泪,一滴一滴。过去外婆是湖州一家精神病医院的医生,小的时候我拉住她的手穿过道道铁门去晒衣服,那种病房昏暗昏暗的,随时随地都会有人伸出双手慢慢地慢慢地手舞足蹈,他们发出美妙的歌声,趴在严实的铁丝网窗前看着我。此刻我站在篮球场的铁丝网前把胳膊穿过一个菱形试图摘下铁丝网外的冬青树叶,我开始唱歌,刚刚学会的ruru的《今天的祝福,明天的孤寂》,却停止了流泪。那样的场面让我想起了湖州,想到了那些病人。我望着篮球场外来来往往的大学新生,不停地歌唱,歌唱。看他们或加快了脚步或回头望我,我更没了眼泪。隆隆拍拍我,曼底别这样,吓着别人。我把手伸回来,拾起地上的信,我说我要去寄信了。
今天是我的生日,9月9日。
我拉着他的手坐上k137列车,上海开始下雨,天昏暗昏暗,下午。
前一天和朋友们一起,也许因为有些累了,深处的牙又开始疼了起来。几个小时前我突然告诉他我想离开上海。现在我们坐在方向长沙的列车上,外面下的雨丝划在窗玻璃上,我们*得很近,他的鼻子和嘴总在我耳根处,不分场合的,而我却只想仅仅这样子近距离的依*。他说我们不分手了,不分手了。
9月3日,我生日前的第六天。我从最上层的柜子里取出喜爱的饼干和泡面,盘腿坐在床上,打开手机的记事簿,写下:
9月生日前的第六天爱情它理所以当地扬长而去,sep.03.2001。
两个小时前我们坐在学校拜占庭奥尔尼良式建筑前的草地上,抬头看见很大很大的云还有很亮很亮的月亮。他说在英国的时候,reading也有很多这样的草坪,但他们总在白天躺在上面,打完篮球后的下午,看各种肤色的女人穿着性感的衣服来来往往。后来他脱口而出“在我们英国……”,我转过脸看着他,我说;“在我们上海……”。于是他改口说“在英国……”,其实我知道他已经对于那个国家有很深厚的感情,哪怕我用王粲《登楼赋》里那句“虽信美而非吾土”告诉他,那是人家的地方。
他在三个星期前成为我的男朋友。
在那之前,或者说甚至到今天他是阿倍的男朋友,阿倍是我的朋友,上个世纪末他们一起去了英国。这个夏天他们回来的时候阿倍把这些瞒着我,直到今天我仍不知道她的用意,女人有的时候会有莫名其妙的举动,她是,我也是。等我知道了这些的时候,阿倍告诉我他们分手了。在一个漆黑的电影院里,我把耳朵*在他的胸口,一下两下三下……听见那边完全不同于自己心跳的声音变得和谐起来。
那时候我们两个人约定今天就是分手的日子。
我结束了自己孤独的日子试图忘却伤痛,在上海的五月我终于明白爱情是等不来的。爱情此刻于我而言只是奢侈品,我小心翼翼,清楚地知道他很快就会离开,我们只是彼此需要着,他说他爱了我很久,如果这是真的,我可以明白那样的心情。所以,我愿意让他实现自己的心愿,也许我只是帮自己,帮自己忘却过去;让自己,让自己看到这样的感情会得到回报,让自己相信感动。
阿倍的电话突然显示在我的手机上,我茫然地看着身边的他,突然不知道应不应该接这个电话。她问我,他呢?
他躺在草坪上冲我摇摇头,我说,他不在啊,你怎么会问我呢?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无辜的语气让人恶心。
他说,他去你那里的,他妈妈找他,可他却把手机关了……
我继续撒谎。挂了电话。我开始寻找他的手机,我说你应该把电话打开,我伸手拉他起来,我说你应该回家了。
他在黑暗中牵我的手往停车场走去,校的路灯总被人无辜地破坏,于是我们没有影子。风还是一点一点地吹着学校的这条美丽的死河,学校要校庆了,于是这条河也格外干净起来。在他打开电话的那刻起,电话骤然响起,他的妈妈告诉他,他的父亲愿意替阿倍解决这次的担保问题。我在黑暗中松开了他的手,他试图握住,我把脸背向他,朝着那条河舒了口气,我抬头想看天上的月亮,这才发现云越来越霸道,月亮看不见了。
9月6日,我到系里办公室参加了面试,因为申请进基地班。
导师呈发散型坐满一个会议桌,在门外,我告诉隆隆,如果进不了,是他们的损失。我倚在墙上,面向走廊深处。
进门时,我说老师好。我是曼底。
他们开始问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作家的名字,问我有没有念过他们的书,我说没有。他们又开始问我一些深奥的典故,问我知不知道,我说不知道。终于有导师对我的小说发生了兴趣,他们开始对我的小说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最后,他们问我,想搞研究还是创作?我任性却坦白地回答了创作。那一刻,我已经知道自己是进不了要搞研究研究再研究的文科基地班。
出门时,我说老师再见。
隆隆拉着我的手,我说他们要损失了。
在楼底,我看到一辆相似的香槟色车子,我停了下来,隆隆问怎么了。我摇摇头,幻觉,我以为那个人来了。
三天前,他开同样的车子来学校。走的时候,在停车场他把背包递给我,说,我们分手吧。我点点头,接过背包。日期是我定的,这个分手的日子。
列车慢慢地驶出上海站,外面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我把脸贴着玻璃窗不停地仰视,乌云盖住整个天空,雨点连成利剑不停地划过天空,如果没有玻璃窗,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划在我的脸上。他紧紧地抱着我,说看什么呢。我说看未来,布满乌云的未来。
阿倍在他的家里替他打包去英国的行李,他说她只是为了表示对他父亲的感谢。我摇摇头,不用解释。他握住我的手,可是你又在想了。
他从乘务员的推车上取下一盒哈密瓜,我咬在嘴里,牙还是不顾一切地疼痛着。我把脸藏在窗帘后面,看着天空开始放晴,我们离开了上海,上海是否还在下雨已经和我们无关。他说你不要学鸵鸟,藏住脑袋。我在窗帘后面使劲地摇头,我说我要看。
我们开始玩扑克,他说我们赌吻。我输了很多把,他就在边上诡异地笑着,我把脸背过他说不玩了。他又凑上来,说愿赌服输。我*着他,我说我只想这样子*着,仅仅这样子,会给我一种舒达安畅。我闭上眼睛,阿倍在他的家里给他整理行李,而我们却像偷情的情人在这里依偎。和六天前的那个夜晚一样,阿倍打来一通电话找他,他躺在身边而我却厚颜无耻地告诉她这个人在哪里和我毫无干系。我开始头痛,不知道怎么一切会变成这样,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无故地有一种第三者的伤心,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列车停在杭州东站,他牵着我的手习惯地替我背着包。他说曼底,跟着我,小心点。于是我安静地跟他下车,外婆外公已经从湖州调回了杭州,住在上城区,比起上海,这座城市对我而言更具亲切感。我告诉他,我还有个家在葵巷附近的老浙大横路,可今天我却不能回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知道黑夜就要来临,我听到他给阿倍打电话告诉她不能回家陪她吃饭,让她自己回去。我松开他的手一个人坐在路边,天空呈血色,云舒卷着,舒卷着,突然不知道男人的话有多少的可信度,此刻我居然宁可自己真的是婚姻以外的第三者,我可以肆意践踏道德不要脸地偷笑无时无刻地不在考虑怎样把别人的男人变成自己的。可此刻不是我才是他的女朋友么?
在我生日的今天,他正在向别的女人解释不能陪她吃饭的理由。
学校的新生充满生机地穿着各色的衣服穿梭于寝室和礼堂之间,他们光鲜的肤色和神气的表情充满了希望。我和他们反向而行,穿插在他们的队伍中,不断地发生摩擦,我紧紧地抓住手里的信朝研究生院的信筒走去。今天有很好的阳光,我的记忆开始变得模糊,我又哼起ruru的那首歌,把思想葬在歌词里。
我必须忘掉那个夜晚。
天色降幕的时候我们在观音堂路找了家宾馆,放下行李然后打的去了湖滨。"balloon fun"——一家类似于玩具吧的主题商店,特别之处在于店堂中央有一棵硕大的许愿树,我拉着他的手站在树下,抬头看密密麻麻的许愿卡。哪几张是留有我墨迹的许愿卡呢?我动手开始寻找自己写过的许愿卡,就在五月我曾经爬得很高系上了一张许愿卡,可是现在我却找不着了。
许愿树的边上是一张不大的桌子摆满了各色的许愿砂,我们开始动手替对方装一瓶砂子,各种颜色的,用一把很细巧的勺子,轻轻地,轻轻地。店堂里响起了轻慢的音乐,是the eagles的,最好听的吉他声,还有五个老男人的嗓子。
我们把对方的砂瓶挂在自己的背包上。随后在许愿卡上写下自己的心愿,系在一起挂在树上。"balloon fun"的对面便是西湖,过马路的时候,突然看见臃肿着身体的外籍老夫妇牵着手,我说这便是一种幸福了,他没有作声,根本没有听见我在说什么。
过断桥的时候我像个导游般地述说断桥名字的来历。因为西博会的缘故,断桥上搭起脚手架整修,我拉着他跑起来,我害怕那样的场面,害怕所有悬在脑袋上的不安全。这些是我从幼时的那些可怕的梦来的,我极度的恐惧这些脚手架的坍塌,我在梦里看见脚手架从天而降落在我的眉间,血暗的颜色,眼前便呈现了一种无以名状的恐怖。早晨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眉心间有一道新添的伤疤,我知道自己梦游的路线里多出了预算之外的障碍。从八岁起,我会间断性地在梦中浏览一些让人畏惧景色。妈妈把我交给外婆,希望我的症状能在医院里得以根治,可我却顽固地在某个白天预设好夜晚的路线,当黑夜袭击城市的时候,我开始做各种各样让人畏惧的梦,在早晨醒来时发现外婆坐在身边用一种无奈的神情抚摸我的视觉。我知道自己又犯病了。
挑了株近湖的桃树下坐着,我*在他的肩上,他说他要记住这个夜晚,这个西湖,这株桃树,这幕天空,这盘月亮,身边的这个人。我深呼吸闻到秋天桃叶的那股香气,西湖三面环山,我在西湖的水里看模糊山色还有月光。岸边高兴的年轻着的人成群结队地骑着自行车,我说我宁可你踩着自行车来学校看我,也不要开着太招摇的宏达霸道地停在宿舍楼下,我说我想和自己的男朋友在露未干的时候晨跑在霜未结的时候散步想和自己的男朋友在食堂里吃三餐想和自己的男朋友拉着手去水房泡热水我说我想的东西很多可是我们都做不到一个星期后——你就要回英国了。
我走到邮筒前,停下,把信口上的双面胶带撕去,合上。信封上的邮编是猜的,但无论如何它都会到达他家,在他回英国前。
这是条友谊路,我自认为学校最美丽的一条路。不仅因为它临近这条风情万种无可比拟的河,还有这由头至尾的棕榈树。河水温柔地流动着,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动力让这条死河可以勃勃生机起来,它每时每刻都在荡漾着波纹,可它却的的确确有清晰的起始与终结无法逾越,就像我们的恋爱。
阿倍在我们走到“柳浪闻莺”的时候让他的手机歌唱不停,她说她在陪他妈妈吃饭,我松开他的手,走在湖边的路灯下,低头看自己的影子变得越来越长直到消失。他仓促地挂掉电话,过来把我搂得更紧些。
等我们回到宾馆的时候附近的商店早已打烊,我的牙毫无顾忌地疼痛起来,我变得需要消炎药。在我告诉他我的牙医常给我开的是“阿莫西林”后,他钻入夜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开始安静地等待,换上睡衣打开电视,牙床深处的细菌开始疯狂地侵袭我的神经,和以往一样我诅咒自己,发誓一定会在消炎后拔掉那颗该死的牙。
当他把热水温凉和药送到我嘴边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开始神志不清。
除了“阿莫西林”外他还买了止疼片,我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在夜幕中找到一家24小时的店铺买这些药,纯粹的,我因为这些感动。
他褪去上衣关掉明灯。我盘腿坐在床上看电视。
我在等《情深深,雨蒙蒙》,忘了这是个星期日。他的脖子里缠着可笑的硕大玉环,他说是他妈妈请了老法师声称今年他会有一个劫难,那个老法师捧着可怕的“指南针”在他的家里环顾整个下午后勒令他不能再睡在自己的房里,并交给他这环玉。我野蛮地扯过玉环,上面写着“***急律令”,我趴在他的身上笑个不停,我说我无神论。他说你还欠我很多个吻,他翻身上来。
关掉电视的那刻我想我是怎么了。
我闭上眼睛,是个梦吧,我已经习惯在梦中和各种诡异的突发事件打交道,我在哪儿,在干什么,他又是谁。当我清楚地感到疼痛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这不是个醒来什么都会转危为安的噩梦。他把我抱得很紧,我开始流泪,攥着拳头不停地拍打,我说不要,不要,我不要这样,我伸手抓到内衣起身躲进浴室。面对光亮浴镜里的自己不停地抽泣,这远比梦游结束后清晨外婆枯萎的目光要更让我恐惧。我清楚的记得我们会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是我爱了他还是我的思想开始跟身体分离?这两种解释都让我骇怕,我不能再想下去,毫无疑问前者更让我措手不及。此刻我宁可自己堕落得忘掉尊严和自爱,忘掉女人的身体永远跟着思想。
他在外面敲门,怎么了?
我睡上另一张床,把头埋在床单里,他关掉床灯。我们默默无语入睡。
9月10日,我的又一个生日悄然逝去。
清晨当熹光微亮的时刻他起身关掉空调,他说你抽泣了一个晚上,一定是着凉了。
我们赶最早的列车回上海,清晨的时候我闻到露水的味道,我说每当住在杭州的时候早晨一定会陪外公外婆晨跑,即使迷迷糊糊,他们说这样子的生活会让我的病慢慢地不药而治。他说你的大学早晨几点晨跑,我说7点前。他摇摇头,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不用陪我跑步了,一个星期后我们连手表上的时间都会不一样。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表遗忘在宾馆里,我知道那寻不回来了如同很多感觉,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感情一旦有情欲的介入,一切都变得肮脏。我说我们忘掉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忘吧,忘得干干净净。
我开始为他削梨。大学里一个西南边区的少数民族女孩子告诉我在她们那里,一旦女子给男子削梨就表示他们马上要分手了,论是否痛苦女孩子都会哭着把一个梨干净地削完以此表示她曾经爱过。我专心致志,我不会做这样的细活,通常在寝室的时候我会把一个梨刨去一大半。但此刻我慢慢地慢慢地,我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次,我也不能哭泣,他会觉得莫名其妙,或者滑稽得如昨晚那样以为我感冒得流泪了。他接过我递给他的梨甜蜜地吃了起来,我想告诉他他的心愿实现了,而一旦心愿实现了就不再是心愿。我将不再是过去他爱着的诺曼底。
k822次列车晚了45分钟才到达上海南站。上海的早晨已经不再有乌云,他牵着我的手,我安静地如往常跟他下车。我们乘明珠线回去,他站在列车口上说在英国这个叫tram,我点点头,我不知道。我们选了个背光的座位,我开始数还有多少站便要到学校。列车从市郊慢慢地驶向市区,他抱着我,说不要分开就好。我点点头,告诉他这个星期六在南京东路上会有花车,我拉他的手跟我勾手指,我说答应我陪我去看。我突然在心里憎恨自己,不应该再给彼此希望的,既然我已经想好了要放手。可就给一点希望吧,让自己再做作一回,告诉他什么都可以继续进行下去。我总以为下一站便要到学校,我说再见了我们要。可是每一次都不是。当列车终于停在金沙江路站时,他说再给抱一下,我张开手臂*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一些话,我说不要对不起我。我知道自己说的是他和阿倍,我又开始无耻地试图造成一些假象,告诉他什么都可以继续进行下去。而我知道待会儿我就要写一封短信潦草地结束我们这三个星期的恋爱,一切都到了该结束的时刻。
列车关上门,我在自动扶梯上,我们形成两条射线往不同的方向离去。
我和牙医约了下个星期就去拔牙,我终于相信它永远都不会长出来,只会给我带来无尽的痛苦。10月上海要放可怕的14天长假,刚才我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到时候我会去陪他们晨跑。我知道当我奔跑时,逝去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天人不寂寞 四喜
(一)我的信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你了,我们这里一直下雨,我的袜子总是湿的。我很懒,从去年冬天开始,一直穿这双咖啡色的皮鞋没有换;我的灰色毛衣也有一个月没有洗了。我想快要春天了,等我可以不穿领的时候,我就把它换上来。前几天,和一个男生在上课讲话,他说他喜欢的女生应该每个礼拜洗一次,这样的天,他已经一个礼拜洗两次了。我觉得有点难为情。因为我要一个多礼拜去洗一次,而且很少换套。
我老是在校园外那个兼卖电话卡的小店里晃。那里有一只深蓝色的叮当。我的橱里也有一个。来学校时,我把它放在两本书中间夹着,一同滚进箱子里,然后上了火车。
她们问我这个叮当是谁的。我木然地盯着她们,把它锁进了橱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说,不是我的。
我想知道是谁买走了小店里的那个叮当。
我看到一个女生手里拎着它,像拎个真正的猫,拎在脖子上,发出猫一样的笑声。她的男朋友拿着皮夹子,满足地看着她,笑而无声。上面的标签没有撕掉,写着16.0。
我记得我们去看的时候,是14.80。平均每年涨0.60。
2000.3.2
我想告诉你我又胖了。我的体重是104斤,脸大了一圈,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从床上爬下来,她们奇怪地看着我,问我的脸为什么那么大,像个猪头。我站在卫生间镜子前,抬着下巴,挑剔地望着人影,看到一个眼睛变得小小的猪头。你不愿看到一个猪头吧?我的脑子里出现两头猪鼻子圆圆地碰在一起接吻的情景。我一边笑,一边飞快地刷着牙齿。刷刷刷,哗哗哗,吐出一口带有血水的牙膏泡沫。要买水果了,我对自己说。
我还要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我的右脸上多了个黑点。那是我挤痘痘留下的痕迹。现在共有两粒,都在右脸上,妈妈每次来电话都要问我脸上痘痘怎么样了,胃怎么样了。我的桌上现在有三种胃药。抽屉里还有一瓶快胃片。我会每个月大痛一次。有一次,我把芬必得、快胃片、胃宁冲剂一起吃下去,还是很痛。我也有吗丁啉,心理学老师说,吗丁啉的药效很大,除非很痛,不要吃它。我一直都很听话。所以不吃。
以后我胃痛的时候,一定不让你见我,因为我觉得很难看。
可是,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呢?
2000.3.11
怎么那么久才回呢?
你总是在信里讲,以后以后。你是不是吃胖了,怕见到我吧。没关系,我可以拿你当软乎乎的枕头靠的。
今天上课时,那个小小的戴眼镜的男生问我借眼镜布擦,我顺手就递给了他,而后,我又呆坐在那里了,老师在上面讲的是“那坐姿表明……”,“表明”后面是什么,我也不清楚。是“表明”我想你吗?——想过去吗?擦,擦,擦眼镜,我的一粒粒脑细胞就跳到“擦”字上面去了。我想起(真不想用这三个字)以前,我每次课间从卫生间回来,洗过手湿湿的,一甩一甩走到你跟前,两个手往你眼前一摊。你抬抬下巴,又抬抬手臂,我从来不带手帕,我的手一直都是拿你的衣服擦的。你记得对吗?
这几天天气变化大,我的脸又过敏了,红红的一块块的,又痛又痒。我拿着镜子,唉声叹气地左照右照。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女生讲,我发现你很爱照镜子。我放下镜子,盯着她一字一顿地说,是吗?我本来想说,除了睡觉,你照镜子比看书还勤快。然后,我就翻开统计书研究方差了。
我发现小食堂里的菜比大食堂好吃。所以我的目的地有所改变了。只是在小食堂里是最体现男女平等的地方,男生女生一同挤着抢饭。我的经验是不能穿着裙子装淑女,否则永远也吃不到饭。抢饭的时候要学学女足,双臂护胸,免得前胸贴到了男生的后背。我有一次看到一个骑士。我在人海中沉浮的时候,看到他站在一边,用沉静的眼光看着人群,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我当时真的恨死自己的随波逐流了。
但是,我又老是想,换了你,你是会去抢饭,还是冷冷地站在一边呢?
我们对面寝室那个长得嘴尖尖的女生,又有一个男朋友,我很害怕,因为她一失恋就会去喝酒,在走廊上疯。
我 发现,我写给你的信越来越俗气了,都是一些小事,你是男生,会因为这个而认为我很小气吗?
2000.3.15
你不认为我小气?可是你以前一直说我是只小气的猫。你在信里说我擦手的是你的衣领子,我有点记不清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近来很喜欢啃手指头,一啃手指头,嘴巴就咸咸的。我眨眨眼睛,你说我眼睛眨得很慢,像慢镜头一样。我想我是记起了什么。
每个月,我都会坐半小时公车,为的是买一本《科幻世界》。我喜欢前几期中的那篇《黑暗中归来》,里面的人物名字起得很好听。这个月你也买了吗?我没买到,下次见到你,再给我好吗?
我发现我在信里很喜欢征求意见,用“吗”,下次一定要多用陈述句。
告诉你一件很好笑的事情。我今天呆坐着的时候,突然记起买水果的事。外面的苹果有一块五一斤,也有五块三斤的。上次我问那个人怎么卖,他说一块五一斤。我说,这么贵。以前不是五块钱三斤的。然后就花五块钱买了三斤,现在想想我真是个傻子。
你吃苹果吗?我知道你喜欢吃桔子。我就不吃,因为桔子火气大,吃了会长痘痘。她们说多吃梨对胃不好,我也没敢买,只好将就着吃苹果啦。我喜欢睡前吃一个,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睡前一个苹果很安心的样子。
今天总算有点阳光了。我的高领换下来了,穿一件咖啡色的毛衣,也是咖啡色的裤子,像一枝没叶的小树苗。
上课的时候,老师问如果你碰到难以回答的问题,如何回答。她没有点名叫到我。我在下面一直想如果是我,我就笑着对她说,最近你瘦了好多。她一高兴,就把问我的问题给忘了。现在,碰到认识的人,打招呼的问候语也变成了“你好瘦”,回答是“你也很瘦”。也有人问候的是“你好白”,回答是“你也很白。”我的回答是“谢谢”。有一次,我听到有个女生在夸另一个女生:“看你晒得越来越白了。”我惊讶得脸都白了。
昨天我去看了《恶作剧之吻》,看得又是哭又是笑。
2000.3.19
你知道垃圾车里会有什么吗?
洋娃娃。
我下楼的时候,看到一个大洋娃娃躺在垃圾车上。金色的辫子,脸上有麻点。
这个背后一定有个故事吧。男女风月,负气而任性,随手就把信物放到了垃圾箱上。我一趟一趟上下楼,去教室,吃饭,泡水。洋娃娃着姿势。仰着,趴着。扭着腰骨,等我上完下午的三节课回来,娃娃已经很乖地坐在值班室里了。第二天早上下楼时,已经没了。
那天我还看到楼下有个男生,捧着一捧红色的花。学校外面叫玫瑰。我知道那是月季,学校生物基地自产自销的,专卖给有情人。我和同室的一个人提着热水瓶,从他身边飞奔而过,跳到二楼窗口伸着头看是哪个女生的好运。一个披头散发的人从楼口出来,接过了玫瑰。
爱情的季节。
昨天我们这里下雨了。是中午开着太阳下的。天气不是很热。我打着把伞下楼,路上有个水洼,努力一跳就可以过去。那天广播里唱着“我们都是爱浪漫的人……”我伸高右手举着伞,一手提裙子,一跳就跳过去了,快乐的感觉。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些事情。想象着来见你。轻轻推开门,两手低垂站在门口,细声细气地问道,他在吗?再抿嘴一笑。你的室友会惊讶地问,你是小羽吧。他?他在画室。我带你去好吗?然后,我由人领着,穿过阴湿的走道。画室里,你的眼睛从画板上抬了起来——定格。就这样!想到这个情景就可以了。我一边走一边练习,小声地讲着心里准备好的话,表情丰富。这是我的习惯。很久不见,我每天都这么想象。
这些天我一直都在大笑,听别人的黄色笑话,我也笑得不可思议。她们奇怪地盯着我。我摆摆手说不是不是,我一笑就停不住了。你在收到我的信后,也一定要笑。以前我数过你笑。数了十天,一共笑了14次。以后我来找你,你要笑一个给我,就这么说定了!
睡觉早早,并且乖乖。
2000.3.25
再过几天就要愚人节了。你会对我说什么谎呢?那天还是不要收到你的信吧。
我也一直在想象你的样子。灰色的T恤,蓝色的牛仔,黑色的球鞋。很黑很黑的皮肤,就像巧克力。我喜欢德芙的黑巧克力。你一定记得那天我带了一块黑巧克力,你把它掰成了两半,一人一半,在自修课上。我看到你吃的时候,咬一口,然后笑一笑。皮肤很黑,牙齿洁白。我说像狼,你冲我咧咧嘴。我只抿嘴笑,我的一口坏牙,被蛀得坑坑洼洼。你总说你的牙和我的换一下就好了。可是你的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一天早上你没有来上课,一直到下午才来的。拿着书包又捂着牙。问你去哪里了,你说去游戏室了。边牙痛,边打着战斗机。那天下午你特别会讲话,你说不讲话会更痛。我们一直讲小时候的天气,夹着樱木一起讲。仙道是最帅的,水户很酷。你问我如果让我挑,挑樱木还是流川。我说不知道。如果,你说,我说如果就樱木吧。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樱木好笑呀!然后一个人露白牙,一个人露蛀牙,一起笑。
那天我们说好以后分开了要写信的。你要让我知道你在哪里。
你在信里问我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你说我以前高中的时候留短发很难看。我也觉得。所以我现在是长发,只到肩上。你喜欢长发是吗?我知道原因,不好看的人留着长发,可以多一点味道。《味道》听过吗?曲谱得很好,词不好。是一个没有骨气的女人吧,离开了她的男人,只会眼睁睁地摸索他的味道。爱了却留不住。
我觅得一本好书。《卑微的神灵》(The God Of Small Things)。我是冲着里面的一句话买的。“没有人规定怎样去爱以及爱到什么程度”。除了《百年孤独》,这是第二本奇怪的书。我耐着性子看完,到最后胸脯起伏,眼泪打转。以后看见你给你。
讲一个故事吧。
两个尘埃在剧院门口相遇了。剧院里有一首很好听的曲子。一个尘埃问另一个这首曲子的名字。另一个尘埃去剧院里打听,没有人知道,于是,它就对那个尘埃说,你在剧院门口等我,我去别的地方打听。它问了很久很久,世事也经历了一代又一代。有一天它终于知道了曲子的名字。等它到了剧院的地方,剧院已经变成了尘埃,原来的那个尘埃也已经不见了。大概的故事。记得是郑渊洁写的,叫《尘埃》。
2000.3.27
你说我的信写得有点不快乐,是什么意思?我一直很快乐呀!
妈妈老是说我走路很难看,我今天更难看。我摔了一大跤。其实是个很低的门槛,我跟你提过的,现在是长发。进教室的时候,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我正想着左脚还是右脚先跨比较运气,心里默念着“左右左右”的时候,我就倒下了。横躺在门口,脸朝下。没有毁容,脚扭了。我现在是躺在床上,吊着一只脚给你写信。不用你提醒,我已经去过医院。医生让我去照红外线,那里我碰到了一个来照大脚趾头的男生。我坐房子的这一头,他坐那一头。医生刷刷刷地开着单子,说,你,对对,叫你呢,那个男生,名字。
“姓刘。”
“刘什么?”
“刘、刘……”
“什么?”
“川峰。山川山峰的那个。”
“直说嘛,不就叫刘川峰嘛。”
“大脚趾怎么弄的?”
“踢足球太用功了。”
“别太运动了,多休息,实在闲不住,改打篮球吧!”
我在一边快成了一只鸵鸟了。缩着脖子,整个人上下振动,笑意泛滥,回旋在嗓子眼儿和屁股眼儿之间。那个刘川峰很难为情地又小心翼翼地拿眼角对我一瞟一瞟。我站起来,走到医生面前,压低声音说,我——要——去——厕——所。我一遍又一遍地拉着水箱,就着水声,放声大笑。
你今天画什么了?苹果?水罐?还是白白的雕像?我今天去图书馆,看到素描画就想起你了。你说,要画一幅画给我。我想要你的自画像。
今天是愚人节,我说的是真话。
2000.4.1
我病了。失眠,并且头痛。
你以前也得过,告诉我怎么办。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睁着眼睛的滋味真不好受。我的脑子里都是景象,你的我的,夹杂在一起。我看见你对我说,小羽,睡吧睡吧。我转转眼珠,不能,我睡了就会见不到你的。你一直在微笑,不是的,我就在你身边。是吗?我努力让自己喊出声来,我被魇住了。
我听见外面走廊上有人踢踢拖拖地跑着去上厕所,脚步声在拐弯处渐渐地远了。虽然已经是四月了,天还是有点冷,我盖着一床鸭绒被,一条羊毛毯,和冬天的一样。我把半个头藏进了被窝,只露出两个鼻孔,很轻很轻地呼吸着夜气,像一头等待天明的动物。
脚步声来了又去,她们都睡了。
我的眼皮很沉,我只能不停地眨着眼睛,眨一下是一秒钟,两下是两秒。我是一只睡不着的猫头鹰,眼睛眨得天都稀亮了。窗外的树影晃得我头都涨了。外面又有了脚步声,缓慢而不情愿,早起的人已经来了。我只能把头塞进被子里,再过30分钟,我对自己说,起来吧,可怜的人。
路上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想我快成了大熊猫了。我的脑细胞在清晨特别活跃,一步三跌之间我想起了一件事,与此同时,背后有人叫,小羽,你的脚!我悲哀地低着头,我的白色裙子下面,是一双咖啡色的拖鞋。
好了,笑话讲完了。好笑吗?我现在写的时候都是笑个不停。
我没事,只是有点想你。
2000.4.5
我差点忘了今天是清明。这也算是一个节日吗?你快乐吗?
我以后一定不说这样的傻话了。我保证。我也只不过是提了一下清明,你别再为我说的耿耿于怀好吗?我罚自己今天喝五杯水,清清口。
我前天去医院了,我说我睡不着觉,她就给我开了两粒安定。你在信里要我一直数羊,我试过了,数到384只的时候,我就没了耐心。昨天我吃了药以后,只失眠了两小时,到早上六点钟醒的。
失眠会长痘痘吗?我现在只关心这个。
不写了,我有点累。过几天再和你讲话,好吗?
2000.4.23
(二)谁相信
莫瑞第一天到学校的时候,脆弱得像个保暖箱里的婴孩。小方脑袋,细胳臂细腿儿,理一个杨梅头,一副黑边方框大眼镜,不过一米六几的身高,像久存的棉花胎一样,让女生看了皱眉头。
这和他后来的形象有些差别。在他还未变废为宝的那段时期,经贸系尽是些鼠头蛇脑的家伙。当然,后来谁也没有想到莫瑞竟然会十八变,经贸系的女生纷纷弃矜持而不顾,回头膜拜A大的未来一任帅哥。
“他会成为校花的,才大二呢。”一个胖得流油的没有男朋友的女生说,“外系的男生有什么好的,亏我当年慧眼识珠,没有向外系发展,我就知道莫瑞可不一般哪。”
其实莫瑞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刚进校的那一段时间,他的方脑袋总是被高个子的胳肢窝夹着,被人瓮声粗气地提问:小子,你咋还那么矮,还没发育吧?莫瑞一直是不发脾气地一个嘴角上扬,似笑非笑地说:大概。这个表情后来成了莫瑞的招牌。看过《灌篮高手》的人都知道仙道就是这样笑的。以至于大二以后,女生看到莫瑞就大叫仙道。当然莫瑞没出名之前,这种笑一文不值。
莫瑞是在大二那年开始发育的,简直是个奇迹。他的发育史被生物系的教授在上课时当做特例讲了整整三年。大二的莫瑞在照片上可不一样了。脑袋还是方的,但是长方的,拉长了,下巴部分又瘦了下来,头还是那个杨梅头,但衬在他猛长了十几公分的个头上,被女生称为“可爱的杨梅头”。眼镜没有摘下来,但是大二那年正好流行复古的方框黑边眼镜框。莫瑞的一千米和引体向上都很差,为了不致于体育考试吃鸭蛋,天天猛练,一不小心就练出肌肉来了。总之从那以后,莫瑞就稀里糊涂地红了起来。其实他除了发了育,什么都一样。认识的女生说你好,每天早上吃三个肉包子,一份稀饭(后来有女生抢着为他买),成绩中上,为人老实,但木讷,偶尔也逃课,在宿舍窗口看漂亮妹妹,去网吧打通宵,和所有男生一样。
自从莫瑞十八变以后老马就无缘无故地忙了起来。
莫瑞是在篮球场遇到老马的。那时候的莫瑞还没发育,总是眼馋猴急地隔了钢丝格子网看里面的人耍猴一样地打篮球。有个人特别黑很高。在当时的莫瑞看来老马是个巨人。在大太阳底下冲锋陷阵似地投着篮,单手,弧度非常漂亮。莫瑞分不清他是打什么位置,只晓得他老是抢别人的球,像赶鸭子一样把队里的人赶到自己前面去。据后来老马说因为那天吃了食堂的炒酸菜,手一酸,球拉出个大弧,直冲网格出去了。
没有预期的落地声,球到了莫瑞头上。可爱的小方杨梅头被闷了一记。老马跑出来,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老马教莫瑞打球,看着他一点一点比自己高起来。老马微仰着头自我安慰地莫瑞说,没关系,再怎么你大二,我研究生二年级。莫瑞一直叫老马“马学长”。
老马负责传递。内容是情书。老马是篮球队的风云人物,只是丑一点,人缘极好。自从老马和莫瑞结为死党后,老马就开始了他的邮递员生涯。从纸条到鲜花、风铃、纸鸟,甚至放在不锈钢饭盒里的一叠荷包蛋,都一一送莫瑞手里。以至于他们每天的见面在旁人看来是老马不停地在送莫瑞东西。
“我的苦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呀?!”老马感叹又感叹。莫瑞在此时总是习惯地闻着老马打过篮球后脱了鞋后脚丫子里漏出来的臭气,嘴角拉出一个笑,看得老马心里痒痒的:这小子。
其实老马对莫瑞叫他“老学长”很耿耿于怀。他喜欢别人叫他“小马哥”,尤其是打篮球的时候,这让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周润发拿着枪一样地运着篮球往前冲。
在莫瑞大二那年,老马真正体验了“名师出高徒”这句话。莫瑞的单手投篮的姿势已经接近老马帅了。如果是特写的话,莫瑞比老马更胜一筹。老马的脸在他投球的时候,像是一种饿着肚子的食植动物看到了一株草。莫瑞从老马那里学了一手的控球,组织得非常到位。老马曾经说,小子,我看你快成宫城了。这句话让老马远见卓识的水平降了一个档次。事实的证明是莫瑞的打球时被一票女生喊仙道。那时候《灌篮高手》正播得热火朝天。
老马在同莫瑞同场的时候,也会以别人察觉不出来的姿势,摇着脖子说,莫瑞,看来是块料。
“但是,”他话锋一转,露出一种少有的平静的神色,“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莫瑞在这个时候显示了他特有的性格。老马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从来不追问。很久下来,这句话就成了老马的口头禅。
莫瑞十分讨厌杏花开的季节。那种风一吹就飘得满地都是的花,让他看起来很烦。这也是他喜欢打篮球的原因之一。目标只有一个,结果是两个,投进,或者投不进。漫天的杏花就有很大的区别,缓慢、优雅却无序。
莫瑞坐在电脑前,用一个手指翻着从老马那儿送来的情书。一开始他还拆几封,后来干脆就不拆了。他看到连着四封信开头都是“自从我……”,他就开始烦了。
莫瑞不是兀自坐在小说堆里的人,对于语句没有挑剔的嗜好。但是那些写信都一模一样的女生,让他想起批量生产的木偶娃娃。从那以后,老马就有口福了,从荷包蛋到寿司都是老马一一代嘴。他甚至可以区分荷包蛋的地方特色。
莫瑞对身边的每一个女生都十分有礼貌。每次遇到认识的都说你好。一开始小批量的女生以为找到方世玉的传家宝了,好似验明了真身了一样,一个你好就成了莫瑞对自己的与众不同。时间一久才知道是拿到苗妈妈手中的传家手镯中的一个。个个都恨不起来,又割舍不下。
其实莫瑞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会有女生喜欢。他也会逃课,去喝酒,性急了讲******××,喜欢看漂亮妹妹,有身材的更好。难道她们不知道吗?他老是想。
老马在篮球场上独自驰骋了五天,荷包蛋、春卷、寿司吃了无数次,手头的情书也有《国民经济概论》那么厚了。望穿秋水以后,老马直奔莫瑞的寝室。
老马踢开319的门的时候,莫瑞像一尊佛一样雷 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眼睛盯着键盘,一个一个地打字。
“你都快成穴居动物了。啧啧,打篮球的手怎么改打键盘啦!”老马挨近莫瑞,换了种口气说,“兄弟,打字虽说也有练习手指的功能,但是你不在,那帮女生快把我问死了。”
莫瑞头也不抬,继续敲着他的字:“马学长,那你有福了——”莫瑞在说这句话时带着一种少有的平静的口气。
老马十分清楚莫瑞是什么样的人,刚刚的话让他觉得莫瑞心里有一片湖水。老马拍拍莫瑞的肩,徒弟,有事和小马哥说吗?师傅我好歹也是心理学系的研究生。莫瑞在桌子底下踹了老马一记,扬着眉笑着说:“算了,谁不知道你马学长这管冲锋枪。还给人做咨询,别把别人讲糊涂了就很不错了。”
老马站起来,身子不稳往右歪了一下,“莫瑞,明天早上五点半。”莫瑞空出一只手来,随便一挥算作回答。
老马在重心故意不稳的刚才,瞟见了屏幕上的东西。是一封信吧。老马想着出了门,随手把前几天的情书都塞进了垃圾筒。手里少了样东西,他觉得舒服多了,下楼的时候都是一跳一跳的。看来自己的苦日子要到头了。老马简直想买鞭炮庆祝一下。
这样地走到宿舍道口。“老马——”莫瑞在窗口叫他。老马抬起头,咧开嘴笑道:“怎么,现在就想去篮球场吗?”
莫瑞的话让老马的笑停在半空中了,并且觉得心被人捏紧了。
莫瑞说,你知道石然吗?
这是老马心里最不愿提起的名字。
莫瑞觉得有必要向老马打听一下石然这个人。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信箱里。莫瑞在百无聊赖的时候踱到了传达室。他打开信箱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封信。信封上是细细长长的黑钢笔字体,一笔一划很认真地写着经贸2班石然收。
莫瑞知道班里没有那个人。当他莫名其妙地拎着信一步一步走回寝室时怀疑是哪个女生写给他的情书。石然,意思是说我像石头一样不理会女生的情书吧?他这样想想觉得还有点意思。这个女生的调侃味道让他觉得她与众不同。我保证她不会写“自从我……”这一类的话。莫瑞对自己想。
当莫瑞打开信时就露出一种厌恶的神情。信的开头,明明白白写着“自从我……”。莫瑞很扫兴,看来又是一个木偶娃娃。他把信折起来,放进信封里,这时候他看到信纸背面有很淡的水迹,在阳光底下显出一个个透明的圆。莫瑞很奇怪,好奇心泛滥赶来。或者这个木偶娃娃与众不同呢?
等莫瑞看完信,他明白了三件事。第一,写信的人叫小羽。第二,石然不是自己。第三,那些水迹是眼泪。
莫瑞在后来五天里,除了打篮球和照例收下情书不看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个叫小羽的人,为什么把信写到这里来。可能是写错了地址吧。莫瑞想,可是已经拆了,莫瑞有点自嘲地笑笑。那么要回信告诉她,就说对不起你写错地址了,再说对不起我把信给拆了。
这是莫瑞发育后第一次给女生写信,他花了五天时间,一直在想怎么回。而且他也很想知道那个叫石然的人究竟是谁。
“没有。”老马又回上楼坐下来的时候懊恼极了。“没有写错地址。”老马说。
莫瑞没有像在打篮球时那样和老马争个不休,他静静地等着老马说下去。
老马看上去和平时不同,他的脸正对着电脑屏,映在他脸上有一种幽蓝而又透明的光,像雕像一样严肃。
“小羽是石然的女朋友。”老马似乎不愿在这件事上多作停留,十分直接地讲下去了。
“他们是高中的同桌,非常要好。一起上课讲话,吃巧克力,看漫画。小羽还拿石然的衣领子当手帕擦。”老马讲的时候很认真,眼睛都没闪一下。这还是莫瑞第一次看老马用这种方式讲话。
“那么石然呢?他是……”莫瑞很想知道,一直盯着老马。
“不是我。”老马咧咧嘴,似笑非笑,显示了他心理学研究生的直觉。
“石然以前就在经贸2班。打篮球,也很黑。那时候经贸系和心理系的篮球队都很厉害,我和他都是后卫。石然很出色,说实话,比你厉害那么一点儿。我和他在场上拼杀得很激烈,场下是很好的朋友,常在一起练球。大三那年我们说好了要考研究生的。”
老马停了一下似乎不愿再说下去。莫瑞敲敲他的胳膊时,老马叹了一口气:“石然在大四那年说要去看小羽。学校离小羽的学校不是很远,就隔了一个海湾。石然是买了船票去的。他游泳非常棒,说是买不到船票,游也要游过去的。”老马说到这里又沉默了一下,看了莫瑞一眼。
“雾很大。”
老马咽了口气,急急地说:“可是石然很喜欢小羽的,他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小羽来的每一封信石然都看上好几遍。他虽然什么都没说,有时候还一直说女孩子很烦的。但我知道他说的是除了小羽其他女孩子都烦的。他还常对我说他们高中时的快乐情景。他上船的前一天对我说他要告诉小羽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她。”
莫瑞盯着电脑屏,不知道该说什么:“小羽呢?”
“小羽不知道石然其实很喜欢她。她一直以为只是她一厢情愿喜欢石然。石然出事后,小羽像疯了一样天天打电话问我石然是不是上船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只告诉她,石然很喜欢她,那是真的,一定要她相信。她答非所问地说,石然会游泳的啊,他游泳很好的,以前一直对我说他可以在水下憋两分半钟的。”
老马说到这里就完全沉默了下来。
电脑屏暗了下来。屏保是一个沙漏,黄色的沙子漏下来,很细很柔软。两个人就一直盯着沙漏转过来转过去,没有再说话。
莫瑞凭着仅有的一点老马的话的印象给小羽写信。他不知道小羽到现在两年了,是不是还是不相信石然已经不在了。或许,莫瑞想,小羽以为石然只是不想见她了,所以没去看她。或许她以为这只是石然不喜欢她的一个举动。不管怎么样,莫瑞都小心地回这信,用尽量平淡的口气。
她已经好起来了。她一定以为石然没事,接受了石然不喜欢她所以没去看她的现实。莫瑞收到回信后这样想着,甚至有一丝自己都察觉不出来的欣喜。
莫瑞发现小羽是个敏感而又可爱的人。她讲着自己脸上的痘痘,漫无边际地扯着学校里的事,忧虑着没有心事的样子。
莫瑞一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冒充石然给小羽回信。也许小羽已经确定石然不在了,这样的回信不是毫不掩饰地是冒名顶替吗?
但是莫瑞觉得他好像有义务让那个叫小羽的人开心。有时候他想想小羽可以做自己姐姐吧,大自己四岁吧,可是他心里好像不承认似的不愿去多想这个问题,只蜻蜓点水般的,这种想法很快被收到小羽的回信时的喜悦冲得一干二净了。
当莫瑞意识到的时候,学校里的杏花也快落尽了。莫瑞却是莫名其妙地烦闷。有一个想法在他心里越来越扩大,甚至于老马来找莫瑞的时候,莫瑞正在看地图。
老马知道事情大了。他把腰部以上的部分都趴在地图上,脸贴着地图,侧着头说,徒弟,别去了吧。你去做什么呢?
莫瑞也在问自己,你去做什么呢?答案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是他只想看看小羽,仅此而已。如果她现在很好那么莫瑞觉得自己就没有必要再冒名下去了。
莫瑞对老马说要坐汽车去,因为他不晕车。他一定要去,因为愚人过后的一次回信,小羽的字越来越少了。“我想知道她是不是很好。”莫瑞固执地说。
“你不是石然。”老马摇摇头,以为接下去的话会使莫瑞改变主意。老马说:“有一件事没和你说。小羽一直不知道石然是否爱她,因为石然从来没有回过小羽的信。”
莫瑞有点惊讶,他蹭了一会儿脚跟,然后抬起头,带着他仙道式的微笑说:“那没关系,让我去告诉她石然爱她。”
莫瑞在车上时一直想,原来小羽知道石然出事了,那她为什么还写信到经贸2班呢?
莫瑞心不在焉下车的时候,又开始想小羽到底长什么样。其实长什么样都无所谓,她一定不是木偶娃娃。
莫瑞找到研究生楼,站在一排水杉树下喊。喊了三声,有一个头慢腾腾地伸了出来,蓬着头发,用一种刚睡醒的口气叫道:“吵死了,找谁呀?”
“小羽。”莫瑞的声音不大,窗口的女生倒是愣了一下。
莫瑞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下楼来,他尴尬地站在树下。正在犹豫间,看到一个蓬着头的女生向他慢吞吞地走过来。莫瑞很紧张,不知道眼前这个女生是不是他要找的小羽。女生在他面前站定了,用一种挑剔的眼光打量看着他。莫瑞可以看得见她脸上的黑褐色的雀斑和口红留下的残妆。
“你好。你是……”
“小羽不在。”
莫瑞笑了一下。女生放缓了口气:“小羽走了。”
“为什么?”莫瑞靠着树干,却觉得自己像挂在树梢那样的轻飘。
女生有点不耐烦了,这个打听小羽的人似乎只对小羽有兴趣。“病了就被她妈妈带走了。你不知道那个小羽有多怪。看她那么文气的一个人,怎么也想不到精神有问题。半夜起来就那么坐在床上,问她话也不说,只是流眼泪,连哭都没有声音,像个鬼一样,吓死人了。”她看了一眼莫瑞的反应,莫瑞一直沉默着。她撇撇嘴,“隐约地也听说她在外地有个要好的男生。不过呢,我看不是那个男生不喜欢她,就是她自己精神有问题想出来编造的故事。别人说她一直给一个叫石然的人写信,可没见他回过信。我看呀,她这样神经兮兮的人,喜欢她才怪呢!”莫瑞十分忍耐地听着女生的唠叨,她还想讲下去时,莫瑞模糊地笑了一下,像是笑给自己看的。趁女生愣住了的时候,莫瑞没说再见就走了。
莫瑞没有呆到一天就又上了汽车。没有见到小羽,也没有告诉她石然爱她。
莫瑞在车上望着窗外的大片农田,手紧紧抓着上衣口袋。那是他上车来找小羽前收到的信。
从我收到你的回信起,我就知道你不是他。他从来都看不见我的信。
我对你说过,我病了,而且一直在回忆过去。妈妈说我的梦魇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她搜走了我的安眠药,并且说要送我去看医生。
我没有安定,睡不着觉。怕一睡着,他就不见了。
石然说他要来看我。我哭得稀里哗啦的,止也止不住。我下楼去买了11块巧克力,放进我的饼干盒里藏好,然后写信说,我等你来吃,再是你一半我一半。
校外的杨梅摊摆出来了。石然说要坐船来,要11个小时,第二天9点到。我在那天很细心地剪平了指甲,把它们磨得平平的小月牙一样。很认真地洗了个头,搓了三次泡沫,又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个半小时等头发全干。从他说要来的那一天起,我就不再吃油的和辣的东西,已经十五天了,每天都喝很多水。虽然皮肤的毛孔还是有点粗,但不冒痘痘了。我挑了一件深青色的格子长裙。9点不到,我站在校门口等。
没有人来。
从9点9点,一直都没有。
我站在公路的一头望那一头。拐弯的地方灯亮了,越来越近,我眼睁睁地看着一辆一辆车从我身边过去。
9点的时候,我听到学校钟敲9下。我趁着夜色,眼睛热乎乎的。
我终于没有让自己流下眼泪来,当有人从我后面敲敲我的背,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说时。
因为石然说过,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准你哭。
那个人说,没有人会来了。
我说是吗?心里有一样东西就沉掉了。
莫瑞看完信。他想起老马对他说,莫瑞,别去,去了会后悔的。莫瑞觉得老马有点心理系研究生的味道了。他想着,车一个颠簸,莫瑞觉得胃里有东西堵在喉咙口。
这是莫瑞的第一次晕车,吐得一塌糊涂。
可是,小羽知道石然爱她吗?
莫瑞在吐的间隙抬起头来,这样想。
+++灰烬里的日子 杨倩
灰烬里的日子 杨倩
这一年的春天很长,长到似乎四季都在这一季中走尽了。本该闪亮的日子也因此而被涂得暗淡并且锈迹斑斑。
我像一只未上紧发条的钟,稀松而疲惫地在枯燥的刻度圆周上一圈圈爬行。没什么热情也没什么意义,但却又不得不这样。
四年前,我也经历过这样的日子,那时我痛恨生活;一年前,我也经历这样的日子,那时我痛恨我自己。而现在我什么也不恨,什么也不想,我靠写长长的沉闷无比的信度日,写给一个我无法确定自己对他什么感情只是不想与他失去联系的远方的朋友。每个周末我都骑上车,穿越几条街去投寄一封平信,像上了瘾一样。
日子被我过成这个样子,我自己也感到心痛。也许是独自一人在青春里走得太久了,也可能我是个天生不好奇也不恋久的人,于是我既不习惯于期待未来,也不习惯于怀念往昔。我只剩下现在,一个高中一年级的不够漂亮不够活泼的女生的现在,一种一个星期承受着56节课,而且以考试成绩排名次肯定一个人的无聊而残酷的现在。不激发热情,而且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想象力。
几个星期前的时候,我的那个朋友写信来说他最近比较忙,可能会抽不出空给我回信,他觉得非常抱歉非常内疚。我知道他是暗示我不要那么殷勤地联系他,这会成为他的某种负担的。他是个追求轻松和享乐同时又保持着诚恳和热情的人。
其实一早我便发现了他在信里流露出的敷衍笔迹和空洞内容,只是我怕自己一放手,整个生活就立刻陷入白茫茫的一片,荒凉到极至,孤单到极至。
至今还记得遇见他的那天,周末,登上了回家的路途。记得那天大雨滂沱。
春天下那么大的雨也是少见少有的,仿佛这一季的泪都要在这一天流光,又仿佛上一季的冰冷和忧郁都要用这一天冲走,冲到无影无踪。
我并不介意天公的不作美,我在大雨中去了很多地方,遇见很多人,我想他们一定是一群极为快乐的人,甚至他们有艰辛的需要,不知不觉中承担着快乐的义务,因为有他们世界才不致悲凉。
下午,我撩着厚厚的长裙在家乡的街巷中满无目的地闲逛。不是为了什么,纯粹是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行走。我总是热衷于做一些沉闷的事。
我那双白色的休闲鞋被雨水彻底染成了黑色的时候,我觉得有些累了,确切地说是很累了,我已经整整走了四个小时。
我不得不打的起了车站,心理想着一定要赶回校。
遇上他纯属巧合。他也在这,和我同坐一辆汽车回校,我们的座位紧挨着。
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是个很有书卷气的男生。他似乎成绩不错,也挺有见解,只是鉴于我是个平日不爱多理人的人,于是与他的交往在记忆中几乎为零。
“下那么大的雨,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街上?”他问我。
“想来,就来了。”我漫不经心地答。
“看你脏成这个样子,应该挑个好天气的。”他说,语气中充满了老太太才有的空洞和乏味。
“这和你没关系吧,就算再加上电闪,我也乐意。”我本性中有着极端固执的一面。
“你这么自虐啊!”他充满了嘲笑。
“你难道喜欢完全没有味道的生活吗?”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一愣,继而沉默。
之后我们没再说话,我倚着窗闭目养神,而他似乎一直在看一本书。
下车的时候,我最后一个起身,他走在我前面,突然,他转身对我说:“我有时间都会回家,不如下次一起吧。”
“再说吧。”我懒懒地回答,我觉得跟他也不是很熟,没必要有这种牵扯。
他显得有些失望,但还是颇有风度地朝我笑了一笑,说:“那好吧,再见了。”
新的日子像是对旧的日子的完美复制。我作为一个不思什么上进的普通学生不心甘却也安分地过着简单寂静的生活。偶尔听听音乐,偶尔不做笔记。
星期六对我而言开始变得异常特别,我总是慌慌张张地行事,总觉得自己一不小心便会掉入荒唐的陷阱,也不知道是因为他,当然无论因为什么,都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捕风捉影而已,他未曾深刻地涉及我的生活,由此也可以看出我绝对是个多虑而容易罩上阴影的人。
我变得更加乏味,在内心处种植不出任何新鲜的东西,迷惘和混浊将我沉沉地套住。我养成了一个特殊的习惯,包揽下整个宿舍的打水任务。每天傍晚,我都要在宿舍和水房间往来四次,将夕阳的每一次下沉都尽收眼底。我知道在半个世纪以前,有一个小王子比我从容比我专注也比我忧伤地看过同样的落日。
很快,周末到了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整天坐在小树林。
天还没有黑,月亮很朦胧,星星冷冷地在天上闪光,不是燃烧的感觉,倒像是熄灭的火星。我倚树而坐,听着某歌星唱着的悲伤的歌。我的内心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安详。
我突然觉得上帝的世界是唯一既有全然的平静又永存活力和热情的世界。
我闭上眼睛听了很久,直到有泪从眼角涌出。
我连忙转过脸去擦眼泪,猛然看到我旁边有一个高瘦的身影,抱着一本小说《上帝的眼泪》,低着头。我毫不犹疑地肯定,那是他。
天越来越黑了。这里的空气变得很湿很凉,使得我没忍住,打了一个不响的喷嚏,他抬起头来,一股温和的气息围住了我,我极为害怕。他说:“你没事吧。”我轻轻摇头。
“你信教吗?”我指了指他手中的书。
“不是,”他微笑着摇头,“但我愿意相信、、、、、、”
“上帝的存在吗?”我打断他,我以为他跟我有一样的想法和感性体验,对此我会充满惊奇,可惜不是。
“不,是完美。”他淡淡地说,“全世界最残酷的是真实,这样相对而言,死亡也不会那么悲伤,你不觉得很完美吗?”
“哦,我只是觉得神圣,像体验一种真切而感人的理想。”我触着清冷的夜晚气息说。
“你似乎缺乏力量面对现实。”他的语气很活泼。
“你也是啊,可能比我还厉害呢。”
“何以见得?”
“一个相信完美的人不会太快乐,更不会太顺利的。”
“我这么年轻就放弃对完美的信仰岂不可悲?”
“在上帝的注视下,能满足就好了,何必强求完美呢?”
“因为我对形而下已经非常非常失望了,有一些形而上的梦想和追求会令我比较坦然比较充实。”
他和我正进行着一场纯粹而略有玄味的谈话,由完全不同于白天清楚切实的思考产生的。哦,不,我们根本没有启动大脑的思维,我们靠的是心。
我以为当天夜空下的他与我都有些不太真实,甚至我毫不怀疑明天以后我们都会不再记得今晚的一切。但我愿意相信在那里,一定洒落了他和我莫名的难过和无助,那些因为年轻和平坦才有的空洞情绪,那些被我们激动地唤醒的幻想和纯美体验。
快到寝室的时候,我抬手看了看手表:“又一天要过去了,还有一个半小时就是明天了。”
“原来你这么信赖时间的。”他说。
“不知道。”我随口道,但这确是实话。
“我害怕时间,时间是最狡猾的骗子。子夜零点,明明意味着新一天的开始,偏偏总让我觉得无边的黑暗和长夜的无尽。”
我轻轻笑了笑:“时间和夜晚没什么关系的,你附会了。我特别喜欢晚上,你信不信世上有精灵,他们会在深刻的黑夜拜访我们的心。我愿意用更长的夜等待精灵的到来,用更短的白昼消磨常常与人雷同的时光。”
“你是个特别不甘的人。”他说着干笑起来,充满了嘲讽。
我有些不高兴。
在黑暗与沉默中,突然他轻声哼起了歌,我惊异无比地聆听着他自然而沉浸的不完美哼吟,任他陪我走到了宿舍。他说:“晚安。”然后很高兴地离去,没有丝毫犹疑,很轻松的样子。
那夜之后,我开始与他有了交往,许多时候我们都会在一起。
其实都是些偶然的相遇,不过次数多了,我便觉得肯定有什么联系在我们当中。他说那时默契,我不知道。对我而言,一个相交的理由并不重要,并且那也是很难理解清楚的。比如为什么我们做了2年多的同学偏偏要到这个春天才能彼此走近,比如为什么我们性格不同,理解很多事物的方式也不同,可就是有话可讲。
几乎每天夜晚,上完自习后,都会到小树林吹吹风。那是个平静而开阔的地方,他说他每次考试前都会到这儿复习的,所以他的成绩才会那么好。我听了就跟他来了一次,然后便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就在这个地方,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的日落,将安妮宝贝《彼岸花》中的《南生》一句一句地讲给他听,从落霞满天一直讲到星光灿烂。我们都爱极了南生说的那一句,她的底限在哪里。她始终在盲目而执着地前行。怕自己一睁开眼睛,就发现一切只是一场幻觉。
“为什么喜欢《南生》?”他有此一问。
“因为她有我没有的浪漫爱情,因为我们都有的孤独。”
“怎么看待孤独,你?”他问。
“不知道。有时惧怕,有时享受。”我悠悠地说。
“谁不会使孤独充满人群,谁就不会在繁忙的人群中独立存在。”
“也许吧。”我说。
“听起来挺复杂的吧?”他问。
“不,是生硬。不过是句很有力量的话,对我们。”
他似乎没听懂,急速眨了几下眼睛。
“为什么没问我怎么看待浪漫爱情?”我突然问。
“不必了吧,”他拖着声调说,“多俗的话题啊,不适合我。”
我淡淡地笑了笑,觉得他有回避什么的嫌疑。
四月初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关系密切后的半个月时间吧,我不再一个人沉默地看着蓝天,而是强迫他听完了我所喜欢的一个又一个故事:《告别薇安》、《七月与安生》、《八月未央》、《瞬间空白》等等。他听得很认真,每次听完也总与我讨论由那些故事引出又不太着边际的话题。他文学作品读得并不多,但却总有些深刻而独到的见解。我像上了瘾似的热爱上了给他讲故事,不知疲倦的。我知道我陷入到一个沉闷的事件中了。
那天,我正打算给他讲我深爱村上春树时,他率先开了口:“我很佩服你,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你竟读过那么多书,而且能把故事讲得那么生动和感人。但是我也知道假如再让你一直一直讲下去的话,你会兴致索然,渐渐感到寂寞的、、、、、”
你想说什么?是不是你厌倦了我的方式?”我打断了他,“我知道我很喋喋不休,我也知道你并不喜欢文学,我浪费了你很多时间,阻碍了你的生活,我总是做这样的事情,对不起。”我惊慌而又乏力地倚树而坐,一口气说了以上的话,沮丧得像是世界末日。
“不是这样。”他大声说,“我是想告诉你能不能也让我说说我喜爱的故事,从没跟人家说过。现在我想说给你听,有机会吗?”他顿了顿又继续说:“我很怕你失去兴趣,很怕你会越来越寂寞,然后不再理我。我很珍惜我们的沟通方式,我希望它永远完美。”
“对不起。”我怯怯地说。
“没关系。你是个特别的人,明明充满活力与希望,却总是一开始就一副灰心的样子。”
他说得不错,我就是这样,到后来还是这样,根本不懂得珍惜,也不企求获得。本质上说,我毫无责任感。
之后的日子里,他给我讲了很多外国名著。我逐渐了解了爱上了一个我曾经陌生无比不甚喜爱的国度的文学。
有一次,他刚跟我讲完,我对他说:“外国人的名字像火车,记也记不住。”
“怎么会呢?很规则的三部分组成啊:名字、父称、姓氏。”他望了我一眼,又说,“你应该喜欢这样的形式的,可以捉摸的长长的形式。”
我一愣,突然不知道说什么。
周末的前一天,班里宣布要去春游,希望我们能出去接触接触社会什么的,我听了很开心,我是不管什么“春游”的,只关注“放假”两字。放假对我而言便意味着无事可做却还可以心安理得。
我知道很多同学在考虑去哪,我并不关心。我总是缺乏一种情趣和热情,喜欢在一个地方呆着,一直呆到非离开不可。短暂的出游永远是为了发泄,为了放纵身体里的两半自我的厮杀,然后尽情享受两个自我都离我而去的孤独。现在我平没有这种需要。
晚自习结束了,返回寝室的路上,他很唐突地问我:“愿不愿和我一起经历一次自由之行?”
“就你和我?”我有些惊讶地问。
“是的,不够吗?”
“其实我并不喜欢出游的。”我犹疑地说。
“你是不是惧怕什么?”
“当然不是。”我很干脆地否认,“出游会使一个人比较张扬不安,缺乏生活次序甚至严密的理性。我有些担心一但我的生活方式有此起落,内心会开始交战。你知道的,我是那种刻板而脆弱的人。”
你总该认真坦白地面对自己吧,你也知道自己的矛盾和弱点,拿出勇气来,逃避总不是办法,莫非你还在期待奇迹将你重塑一下?”
“不知道。”我惯用这三个字搪塞自己尚未想过也不打算想清楚的问题。
“你的生活方式已经有起落了,不是吗?你和我的相识不正意味着你的世界的一次重大的变化吗?何必把一切都预设得那么恐怖,我觉得你的想象里有问题。”他滔滔不绝地向我游说。
对突如其来的改变,我往往可以镇定,而对预期来临的改变却总会忧心仲仲,这是一种何等的怯弱。
我知道他是想帮我走向更坚定更完满的自我,我愿意接受。除此之外,他肯定还想证明什么,是他的那个更坚定更完满的自我吗?我不能确定,但我至少明白我们的这次同行是在从节制走向欲望,是对感情的某种铺张,并且我将无力抗拒。于是我说:“也许仅仅为了证明我的想象力没有问题,我也该同意你的提议,与你同行。”
“太好了。”他突然兴奋无比,在路灯的映照下,他那睁大的眼睛笼上了一种勿忘草般的幽蓝。
旅程从那个星期六开始。我们避开了大部队的喧哗出动,很宁静又有些神秘地坐上了汽车。
我们没有选择聊天打发漫长的车上的时间,就那样面对面地坐着,看窗外飞逝的风景,仿佛在拍一部记录片,角色是悄然无声的,画外音却不断地响起。他说,汽车正在穿越所有景观的通道,但我们并不需要紧张专注地观看。只要我们想象什么,我们就能看见它。旅行并不能使我们看见更多的东西,而是看到更多的自己。我被这些不知从何处而来的声音惊动了,为了避免那些直指人心的尴尬,我决定换种方式打发时间。
“有没有带书?”我问他。
“哦,恩。”他转过脸来,像被我打断了专注的倾听一样,走神得一塌糊涂。
他递来了《读者》,我倒吸了口气,这么严肃的杂志是多么不适合旅途解闷啊,可他却带着,让我觉得他不够洒脱而且极为自律。
我接过书,聊胜于无吧。我翻开了一篇文章,书页上竟还夹着我们传递的那张纸条。
我扬了扬纸条,说:“你忘了丢了。”
“不是的,我常常会把纸条夹在书中。他们代表了某些珍贵的回忆。”他停了一下又说:“如果你能常常写些纸条给我,我就把他们夹在随手的书里,完全不做保存和珍藏的模样,可是很多年后,我重翻某本旧书时,便会不期而遇过去的美好情感,对你的记忆一点没丢,而且历久弥新。”
我突然觉得他的浪漫无以言表,只是有一点点忧伤。
没错,他是个有预感的人。
在A市的日子对我来说真的是个性感的开端。他和我晚上去酒吧喝酒。我想我们本都应算是有些禁软的人,做事也一直都很有分寸的。然而那一夜,我们两个竟喝醉了,然后沿着深夜空寂的路来来回回地走。他放声高歌游鸿明的《一天一万年》,他说:“没有人认得我,不怕丢脸。真轻松,真轻松。”
我借着酒意说:“陌生的人群里充满孤独,熟悉的人群里充满喧哗,都是压力。”
他说:“所以两个人在一起最好。你和我在一起最好。”
他这话是有意思的,酒醉的我依旧听得出来,我本能地回避起来:“我们周围还有人群,两个人面对人群还不如各自独立面对呢,至少不会有牵累,有缘相遇的话还会有惊喜。”
“对啊,所以现在你别再跟着我了,我要去看上帝。”他用一种不可捉摸的语气对我说。
“不用这样吧,你可是在拒绝惊喜了。笨蛋。”我醉意朦胧地说。
他没理我,只是一味地朝前走。我们来到立交桥上,他趴在栏杆上又一次高歌,而我却突然平静下来,被一种莫名其妙的沮丧感击中。我黯然地看着飞驰的汽车,觉得它们都是写着目的地而事实上却没有目标的东西,我决定数满100辆这样的车子,看着这个世界究竟有多么悲哀。
然而,当我大声数到35辆时,我再也无法坚持了,我怕我受不了这个世界的悲哀和荒诞,更怕自己在数到100以前便已酒醒了。
我对他说:“走吧。”
“为什么?”他问。
“走吧。”我只是一味地重复这句,并不打算解释,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好吧,听你的。”
到旅社的时候,他站在门口,不肯往里面走了,我问他干什么,他一脸严肃地说:“我就快酒醒了,趁我现在还没有醒,一定要说句话给你听,”他突然低下头沉默了一会,接着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口吻说,“在命运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说完他快步走去了他的房间。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我知道这句话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台词,我也明白他的意思,我甚至明白他说这句话前的艰难和犹疑,以及说了这句话后的不按。从本心上讲,我并不抗拒他的那份感情,但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他说出来,更不想回答他什么。我是个很怕面对自己的人,我比较容易满足于含糊间的冲动。我想起他曾说过他喜欢完满,而我却更多地希望永远余地。可能是因为这个,注定我们在面对一份垂手可能的不错的感情时常常会遇到惊人的矛盾和复杂之处。
第二天,我们再碰面的时候,他笑笑地问我:“昨晚我没说错什么吧?”
“不知道。”我坦言,却也有些不按,我觉得我这样回答未免太含糊了,不是让他觉得我在默许我们的感情,就是让他误会我在给他后退的台阶。这些都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想不置可否,让一切都纯粹一些。
“哦。”他似是而非地闪过一个思考的眼神,接着说,“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是不会记得酒了以后必须以任何狡猾的方式对不负责任的时候负责。对此我既悲哀又欢喜。
“我们不如从此以后不再提起昨夜。”我说。
“理解万岁。”他很轻松的样子,但转身间还是留下了怅然若失的一声重呼吸,我感觉到了。
接下来,我们共度了愉快的时间。他的确是个很好的游伴,他有着恰到好处人文气息和恰到好处的疯狂。仅凭着一张嘴便带我体验尽了感性而不狂热,厚重而不苍凉的感觉。
除此之外,我想说假如我是个容易被细节感动的人的话,我一定那会儿就做了他的女朋友了。
在回校的途中,我说:“我一直有个梦,我希望能在月亮上种花,以驱散那里的苍白和寒冷。”
他说:“我也有一个梦,希望在月光下围着一个女孩的屋子种下千万朵郁金香,当太阳升起时,这些郁金香一起盛放。”
“什么意思呢?”我被这奇异的想象吸引了。
“上帝创世的爱情。”他停了一下又说,“对一个女孩永恒的爱。”说着他给予了我一个半是期待半是鼓励的眼神,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勿忘草般的幽蓝光泽。
我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怕那个女孩承受不起,怕你也做不到的。”
“你不相信我吗?”他有些生气。
“不是,是不相信完满。”我乏力地回答。
“我信完满,你知道的。如果人没有一些不顾一切、不可思议的信仰的话,就会觉得什么东西都是转瞬而逝的。”
他说出了一个真理,很久以后我看到了它悲观的一面:自欺欺人。但在当时,我看到的却是它乐观的一面:梦想与激情。
我对他说:“让我试试看,我应该会相信完满,但需要时间。”
我以为这是我对他最具有暗示性的话语,也是当时我能够坦白地面对他和自己的最后底线。
回校后,一切都不可能归于平静。每天我都必须面对他期待的眼神,强迫自己去接受一个不可不了了之的过程的深入。
他耐心地等待着,继续为我讲述外国文学。那段时间里,他一句一句地给我讲〈罗密欧与朱丽叶〉,认真深情一如以前我为他讲〈南生〉。
他不知把这个伤感的故事读了多少遍,每个段落都很熟,他曾热泪盈眶地向我背诵朱丽叶对罗密欧表达情意的一段:“不论我在哪里,都只离你一个转身的距离,我一直都在,在你身前,在你身边,在楼台上,静静等你。”我告诉他〈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他给我讲的故事里最美的一个,他却问我怎么突然信赖起他们的爱情来,我说我终于相信了永恒和完满。他本可以再追问我的,但他没有,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时间和余地,我在那一刻真正确定了对他的爱情,并且给了他答案。
我说:“I like you,”
他没有我预想中的那样惊喜,他只是恬淡无比的问:“like是love吗?”
我说:“like比love清淡一些。比较适合我们的性情。”
他很由衷地笑起来,笑到最后竟有一股庄严的意味。接着他又哼起来那首〈一天一万年〉,歌声像清澈温柔的流水漫过我的灵魂。
那夜没有月亮,星星格外暗淡。我们默默地在小树林呆着,彼此不惊扰彼此,没有亲吻与拥抱,甚至没有牵手。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的爱情并不像爱情,因为我们缺乏起码的缠绵和彼此依靠,我们仅仅是因为一种深刻的相互欣赏以及两个人孤独中可贵的交流才在一起。本质上,我们是那种非常理想主义的人,所不同的是我更容易疲倦些。
我们继续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们的感情,一如往昔地保持着行动上的若即若离和心灵上的亲密。
两个不漂亮不出挑的人的爱情总会让旁观者觉得惋惜,也不最多为什么,同学们在烦闷的学习之余喜欢上了谈论我们的感情,。我曾亲耳听到无聊的女生们说:“没想到,没想到。”本是些无谓的评论,却无形中破坏了我们的感情。当我和他都成为完满的信徒时,我们产生了许多无以言表的隐痛,彼此还不能说。
我们所经历的爱情使得我们不可能无话不谈。我终于体验到了形而上带来的苦果。我们不是不坦白,而是在心照不宣地回避一些形而下的烦恼。
结果,在不知不觉中,最美好的一部分东西开始有了消磨。
我最恨那种在不知不觉中的消磨和改变。
他很久没找我讲故事了,也很久没去小树林,我们开始用心寻找这份感情的出路。
我想了很久,觉得可以告诉他:一切事情的存在就意味着其他东西也存在。我们的感情与他人无关,但他人可以分享我们感情以外的任何消极和偶然,这是上帝错置的玩意,也是通向完满的必然。
那时,春天以走向尾声,我很不容易地从抑郁走向难得的踌躇满志。我想我是在做平生第一次一心一意的努力了。
周末,我没找到他,听说他回家了,但有个大信封给我。里面是我们旅游时拍的照片,还有张纸条:人是因为彼此知道彼此的位置才得以相守的。你有时会比较健忘,这些照片也许可以帮你。这些话是鼓励还是训诫,我没在意,我只是直觉地感到了他对我的不够信任和某种动摇,很是灰心。
后来我才知道欠缺感和没有安全感才是爱情的本质,我又在不应该的地方郁结了误会。
他第二天返校,我本打算立即找他谈谈,可忙着中考,大家都特别谨慎。望着名次单上的成绩,我的心情很不好。
他第二名,而我22名。我心里烦极了,没吃晚饭便去了小树林吹风。
“你在啊。”他的声音不知何时从身后响起。
“我想一个人呆着。”我闷闷地说。
“为了成绩的事吗?”
“恩。”
“非考好不可吗?”他问。
“别人都考得很好,我不考好?”我没好气地回答。
“早就说过你是个不甘的人。”
“烦死了。”我喊了一声。
他大概吓住了,半天没出声,过了一会才低声说:“乐观一点,好吗?浩第23名,他还、、、”
“我想一个人呆着。”我又一次不近人情地打发起他来。
他走了,我的沮丧感排山倒海而来,跟着胃也由于空空如也一阵阵地绞痛。我始终是个世俗的人,现实的问题会带给我最大最具体的烦恼,也会令我以最利索的方式竭力周旋。
第二天上课前我去找浩,浩一看见我就对我说:“怎么搞的,昨天他找我,今天你又来,平时我们也没那么熟啊。”
“我只想问一下你报哪。”我冷静地说。
“无可奉告。”浩的态度很恶劣。
我觉得他是有理由生气的。不管他找浩说了什么,也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只想打听一下他报哪的情况,他都有足够的理由埋怨我们唐突,怀疑我们别有用心。
我没想到我和他会因为这个而大露马脚。我们本都是信仰和恪守纯粹、永恒、完满的,从形而上到形而下,然而终不可能,凡俗、自私、虚伪,人性的一切弱点都那么可怕地展现着。他也许还可以有一个爱的名义作为借口,而我没有,我实实在在做着一件完全利己的事情,怀着一颗功利而忽视道德的心。
我想我是没能力承受与他一同预设的那份爱情的,命运把我安排在爱情的后台,注定早早看清美丽故事上演前的纷乱个造作以及美丽故事落幕后的冷清。
中午,他把我叫到小树林,问:“你去找了浩?”
我承认。
“真没想到,你这样做很丢脸的。”他气呼呼地训我。
“你不也找了他了吗?你就很伟大吗?”我不甘示弱,“你得尊重我的自由。”
“你得先尊重你自己。你与我印象中的你离得太远了。”他沉痛地说。
我们开始彼此要求了,我沉地想。
完满的爱情是心灵感应,彼此要求便意味着爱在一点一点地失去。你可以说两个人之间的磨合是两个人在一起的必需。如果这样,我宁愿不要。爱远比在一起重要。
我没想到生平第一次一心一意的努力给予了我这样的启发。
他和我都有了放手的打算。我们在不知道不觉中离开了爱情的场。
五月之后,我没再去过小树林,没再去旅游,也没再与他聊过天,我们成了见面说声“Hi”,离开说声“Bye”的朋友。打击啊没觉得有什么不安。都很心平气和。
我重又回到那种慵慵懒懒,刻板沉闷的生活轨道上来,更不想起一度信仰过的完满,我想我还是比较需要余地吧。
日子突然飞逝起来,不可思议。
浩选的学校,我也选了,凡事没有完满,但求无愧于心。
中考后,夏天真的来了,我收拾好衣服以及杂务,然后回家。
车票很紧张,我一大早去了车站,只买了下午的票,于是到附近的冷饮店坐坐。
我遇见了他,他叫住了我,请我喝了一杯柠檬汁。
事情隔了那么久,大家都特别平静和友好,没有一丝尴尬和紧张。面对面的方式有点像成年人,我们以这样的心态讨论了我们的感情,清清楚楚的。
他问我:“记得《罗密欧与朱丽叶》吗?”
我点头。
他说:“有段话是我看完第一遍后的感悟,我想如果我现在说也特别贴切。”
“什么话?”
“我目前最爱回忆和在一定时间去访问那些我曾经按自己的方式感到幸福的地方,最喜欢依照往日那种不可追悔的节拍来建造自己的现在。”
“太累了。”我评论。
“对记忆来说,完满就好,记忆是可以完满的。”
“什么不能完满呢?”
“太多了。”他意味深长地说,满脸洋溢着怀旧的神情。通常对一个人而言,有怀旧情绪产生时,可能就是一段日子的终结了。
“不管怎么说,我幸运地获得了本不可能属于我的完满,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恩?”他有些不解。
“在这里。”我指了指我的脑袋。
我们大笑,前所未有的。
“还可以从朋友重新做起吗?”他问。
“你说呢?”我反问。
“不了吧。”他微笑着说,“怕做着做着又落入俗套,不能自拔。”
我满意地点头,我一直以为我和他的感情发展到现在是因为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纯洁最精锐的那部分爱着,然而我们都无比清醒地意识到这份感情复杂的未来,那些彼此无法负起的狭隘责任,16岁盛不下这些。收藏一份完满的记忆远比追求一个未卜的将来有意义,毕竟留下了年轻的最好凭证----没有责任感的精致的一切。
我把这些想法坦诚地说给了他听,他认同无比,说:当责任感降临时,我们会妥协的。”气氛有了一些伤感。
他还说:“在起点相遇的那个人并不一定要陪你走到终点。”我们都垂下了眼帘,不是不舍彼此的那些感情,而是不忍再次承认一个真理。
音响中突然传来了顺子的《dear friend》,悠长而深情的四分零四秒,配极了我们的告别。他撕下了冷饮店里广告纸的一角,写下“珍重”两字递给我,而我也撕了方方正正的一块写下些文字给他,我说:“这应该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张纸条了。”
14:30,他乘坐回家的车走了。
16:00,我乘坐回家的车走了。
他与我在生命中的那个特别长的春季里彼此经过,然后让这段即将在灰烬里燃烧起来的日子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沉入岁月之河,永远。
现在我爬在冰冷的键盘边面对满满一屏幕的黯淡文字,竟忘了本来已准备好的结尾,只是一味地追忆,追忆。
我产生了一种不可截止的再从头开始的回想冲动,一遍一遍地,就是不滑向结局。
我曾经不断地问过自己:是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必须有个结局的?我可不可以不去书写结局呢?因为我真的不喜欢严酷的东西。
他也曾经说过,我是很容易逃避严酷的人,而逃避是因为我还在期待。事实上,他还不了解我,我比谁都绝望。尤其在经历了那场爱情之后,我像一只无比脆弱的动物,不再敢用心经历什么,也没有力量走出固有的生活,去奢望什么完满和浪漫。一生一次,足够了。我等待着时光在我面前流长,在其他匆忙的映照中,模糊自己以及一切故事。
依稀间,我记得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张纸条上写着:如果一定要我描述一下我们这段日子,我宁愿只用两个词语:火焰与灰烬;如果一定要我描述一下我们的感情,我只能写下这样一个句字:是的,然而。
是的,然而。其实,世间的一切真义不都埋藏在这个句子里吗?